ST 原 宜:高管人员变更公告
2002-06-15 06:50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于2002年6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 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董事冯华强先生、蒋向齐先生与叶又生先生因公务未 能出席会议,实际出席会议董事4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九次董事 会提名,选举杨柱安先生、樊行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但经有关部门指出,杨 柱安先生在政府部门任职,属公务员性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设立独立董事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更换张双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简历如下: 张双照,男,6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湖南省 人大代表、常委,知名的西方财政学专家,曾留学美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19 70年回国,先后在湖南师范大学,湖南财政学院与湖南大学工作。 该项议案提请2002年6月30日召开的2002年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二OO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双照先生为国投原宜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国投原宜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公告。 提名人: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2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双照,男,66岁,硕士学历,教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人就任职国投 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如下声明: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 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善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张双照 200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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