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源A:签署了原沙河大厦用地合作开发意向书
2002-06-15 06:22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公司独具优势的房
地产业、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我公司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偿使用、有偿
开发的原则于2002年6月14日在深圳与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原“沙河大厦”用地合作开发意向书》,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上述合作开发意向书目前对投资双方尚无法定约束力,该事项需按有关规定报
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后方可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署后,公司将
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披露。 
    一、合作开发项目的介绍:
    原“沙河大厦”用地是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统征留地,用地编号“98补-3-059”,属于深地合字(93)268号合同用地T30
8-5的一部分,红线范围总面积11,330.6平方米,其使用权为甲方完全拥有,甲方
可合法进行商品房开发。该地块位于深圳市沙河片区内,南临深南大道和世界之
窗,东临世界花园。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鉴于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的
专业资质,同时避免同业竞争,双方就“98补-3-059”地块的开发约定如下:
    (1)、甲方提供“98补-3-059” 地块,乙方出资进行商品房开发。
    (2)、为方便项目开发,该地块用地手续办至乙方名下,由乙方以乙方名义
全权负责开发和销售事宜。
    (3)、甲方有偿提供土地,以参与地块开发收益分配的形式,具体分配方式
和比例,待项目用地规划批准后在正式合作合同中约定。双方约定作价原则予以同
期市场价格制定。
    三、项目建设的意义:
    本合作开发项目对于扩大公司主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范围,增强核心竞争力,
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
 特此公告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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