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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源A:签署了原沙河大厦用地合作开发意向书
2002-06-15 06:22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公司独具优势的房 地产业、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我公司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偿使用、有偿 开发的原则于2002年6月14日在深圳与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原“沙河大厦”用地合作开发意向书》,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上述合作开发意向书目前对投资双方尚无法定约束力,该事项需按有关规定报 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后方可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署后,公司将 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披露。 一、合作开发项目的介绍: 原“沙河大厦”用地是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统征留地,用地编号“98补-3-059”,属于深地合字(93)268号合同用地T30 8-5的一部分,红线范围总面积11,330.6平方米,其使用权为甲方完全拥有,甲方 可合法进行商品房开发。该地块位于深圳市沙河片区内,南临深南大道和世界之 窗,东临世界花园。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鉴于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的 专业资质,同时避免同业竞争,双方就“98补-3-059”地块的开发约定如下: (1)、甲方提供“98补-3-059” 地块,乙方出资进行商品房开发。 (2)、为方便项目开发,该地块用地手续办至乙方名下,由乙方以乙方名义 全权负责开发和销售事宜。 (3)、甲方有偿提供土地,以参与地块开发收益分配的形式,具体分配方式 和比例,待项目用地规划批准后在正式合作合同中约定。双方约定作价原则予以同 期市场价格制定。 三、项目建设的意义: 本合作开发项目对于扩大公司主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范围,增强核心竞争力, 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 特此公告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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