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星源:诉讼公告
2002-06-15 06:17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司于2002年3月15日公告的诉《财经》杂志社、蒲少平等名誉侵权一案,经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被告蒲少平、《财经》杂志社立即停止侵
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并在判决生效30天内,在《财经》杂志正文首页刊登赔礼
道歉的启示,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3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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