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议案
2002-06-19 06:53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6月18日下
午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参会3人,会议由监事长毛传金
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达成如
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证监发[2002]
32号文《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公司对照
《通知》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监事会认为自查报告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同意将自查报告
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2年6月18日

     对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
易委员会和北京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
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后,专门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任组长
的自查工作组,认真地制定了自查工作计划,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全面、认
真地按照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公司实事求是地填写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问卷》,并围绕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中心问题做出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如实地对本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现
实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欠缺、改进的措施作了说明。本人认为公司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内容真实、完备、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邓万凰
     签名:
     2002年6月18日

对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
易委员会和北京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
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后,专门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任组长
的自查工作组,认真地制定了自查工作计划,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全面、认
真地按照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公司实事求是地填写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问卷》,并围绕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中心问题做出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如实地对本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现
实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欠缺、改进的措施作了说明。本人认为公司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内容真实、完备、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何平虹
     签名:
     2002年6月18日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