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议案
2002-06-19 06:53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6月18日下 午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参会3人,会议由监事长毛传金 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达成如 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证监发[2002] 32号文《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公司对照 《通知》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监事会认为自查报告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同意将自查报告 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2年6月18日
对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 易委员会和北京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 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后,专门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任组长 的自查工作组,认真地制定了自查工作计划,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全面、认 真地按照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公司实事求是地填写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问卷》,并围绕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中心问题做出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如实地对本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现 实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欠缺、改进的措施作了说明。本人认为公司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内容真实、完备、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邓万凰 签名: 2002年6月18日
对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 易委员会和北京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 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后,专门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任组长 的自查工作组,认真地制定了自查工作计划,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全面、认 真地按照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公司实事求是地填写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问卷》,并围绕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中心问题做出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如实地对本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现 实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欠缺、改进的措施作了说明。本人认为公司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内容真实、完备、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何平虹 签名: 200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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