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002-06-19 05:5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设立独立董事提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小云因未能达到法定股权数而未获通过。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苏州新区金狮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长吴友明先生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85517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123%,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855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聘孙水土为独立董事2855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水土先生当选。
  同意聘陈传明为独立董事2855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传明先生当选。
  同意聘孙小云为独立董事1173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4.111%,反对2737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95.889%,弃权0股,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小云先生未获通过。
  3.审议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2855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2855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2855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2855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江苏苏州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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