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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源A: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议案等
2002-06-25 06:52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6月24日 上午9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 事或董事授权代表共10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明武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 过如下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上 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检查通知》(证监发[2002]32号)的要求,公司专门组 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于2002年5月20日至 2002年6月21日,以《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照公司近年来的运 行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是认真的, 检查的重点及内容符合文件要求,《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自查报告》的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通过这次自查,必将促进公司建 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更规范化的运作。 特此公告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对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独立意见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 通知》后,公司专门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认 真地制定了自查工作计划,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全面、认真地按照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公司实事求是地填写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问卷》,并围绕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这一中心问题做出了《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 查报告》,如实地对本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现实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 的欠缺、改进的措施作了说明。本人认为公司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内容 真实、完备、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齐寅峰 孙航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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