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公司公告
2002-06-28 05:0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七章第二节的要求,现将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育青科教发展有限公司拍卖育青翠苑地块土地使用权(见2002年6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事项概述
  2002年6月1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育青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在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公开拍卖该公司拥有的育青翠苑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11000平方米,浙江萧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壹亿伍仟叁佰万元竞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于2002年6月23日在浙江省天台县签订了《浙江省天台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拍卖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育青科教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猛照;成立日期:2001年1月21日;注册地点:天台县城关栖霞路66号;注册资本29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该公司股本的72.41%,经营范围为:科教产业、房地产服务、旅游开发等。
  浙江萧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妙增;成立日期:1996年10月24日;注册地点:萧山城厢镇人民路47号;注册资本:35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筑施工安装(涉及许可证凭证经营)。该竞得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政发[2000]32号文件精神,为创建天台县教育园区,扩大教育产业规模,天台县政府重新确定将在建的育青中学土地以及县城西区控制性规划图中的3号地块和5—1号地块,共计500余亩土地以划拨价格给予浙江育青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征用后办理出让手续。在确保教育园区发展用地的前提下,为弥补教育建设资金不足,可将其余土地用于综合开发。目前拍卖的育青翠苑地块计211000平方米属县城西区3号地块,该地块于2001年10月10日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为住宿建设用地。
  四、拍卖育青翠苑地块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育青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在建设育青中学和小区征地中投资较大,已承担了沉重的债务,且有部分债务面临近期必须还贷的困境,因此决定公开出让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按天政发[2000]32号文规定缴纳税费后,全部返回浙江育青科教发展有限公司,以便用于育青中学的还贷和建设。
  由于本公司占该公司股本的72.41%,其财务报表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该土地的帐面值为4667.95万元,这一拍卖收入会对公司的财务带来影响。
  五、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该地块以15300万元出让给浙江萧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竞得方在合同签字后8日内,必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我控股子公司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的40%,共计人民币61200000.00元,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省天台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天国土单合[2002]第411号
  2、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复)天政发[2000]32号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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