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
2002-06-29 05:11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在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33人,代表公司股本90724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尚德鑫先生主持。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赞成票907234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500股。
  二、审议通过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赞成票907234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500股。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会议选举石来德、吴建平、尚德鑫、金荣华、荣幸华、章凯、彭心田、赖国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石来德、荣幸华为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石来德先生:赞成票907244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500股。
  吴建平先生:赞成票907234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500股。
  尚德鑫先生:赞成票907249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金荣华先生:赞成票907244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500股。
  荣幸华女士:赞成票907229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2000股。
  章凯女士:赞成票907229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2000股。
  彭心田先生:赞成票907219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3000股。
  赖国康先生:赞成票907219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3000股。
  (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2002年5月29日《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赞成票9072346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500股。
  五、审议通过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票90721960股,反对票1500股,弃权票150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许成宝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6月27日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孔罗元先生委托章凯女士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尚德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2年7月29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四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2年7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林路10号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2年7月22日9:00-11:00,13:00-16:00
  (4)联系方法:电话:(0519)6781158
  传真:(0519)6755314
  邮政编码:213002
  (5)联系人:王星际
  6、注意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7日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出席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29日召开的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所有审议事项全权行使独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6月28日的下午13:00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经过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
  一、选举尚德鑫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2002年6月28日至2005年6月27日;副董事长暂空缺。
  二、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金荣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任期为三年,从2002年6月28日至2005年6月27日;总经理暂空缺。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龙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冯伟国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从2002年6月28日至2005年6月27日。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炎先生、邹建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顾建更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廖晓明先生为总工程师,任期均为三年,从2002年6月28日至2005年6月27日。
  尚德鑫先生、金荣华先生简历详见2002年5月29日《上海证券报》,其余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
    
  附简历:
  王伟炎先生,男,40岁,大学(MBA在读),高级工程师。曾任常州林业机械厂供应处副处长、处长、厂长助理,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邹建懋先生,男,48岁,大专,政工师。曾任常州林业机械厂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处处长、厂长助理,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廖晓明先生,男,40岁,大学(MBA在读),高级工程师。曾任常州林业机械厂设计处副处长、处长、总质量师,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顾建更生先生,男,39岁,大学(MBA在读),高级工程师。曾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生产制造部部长兼生产处处长、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龙江先生,男,35岁,大专(MBA在读),经济师。曾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总经理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冯伟国先生,男,47岁,大专,工程师。曾任常州林业机械厂车间副主任、主任,企管办副主任、厂办副主任,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