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风高科:200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02-07-13 06:09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2年5月21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5月22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上。 二、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312,469.71 元,合并实现净利润27,727,199.94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5% 法定公益金共计4,096,870.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为20,332,910.23元, 合并为15,531,972.05元。根据母公司与合并孰低原则,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39,162,301.53元。以200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8.608万股为基准,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含税)计10,942,886.40元,尚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年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社会公众 股中的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7月18日,除息日为2002年7月19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2002年7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电 话:0575-2366261 传 真:0575-2366328 联系人:竺铭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机构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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