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吉轻工2002年中期报告摘要
2002-07-16 05:23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网上(http//:w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江毅因公出差未参加董事会,授权委托董事孙振江代为表决。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PT吉轻工
  股票代码:000546  
  2、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振江
  证券事务代表:韩旭晖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81号
  电  话:0431-8523476
  传  真:0431-8522149
  E-mail:jlligco@public.cc.jl.cn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年1-6月份       2001年1-6月份     
                             调整后       调整前 
  净利润             4,737,238.55   -7,897,308.85   -8,140,956.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801,692.06   -7,796,012.16   -8,186,084.27
  每股收益(摊薄)            0.028       -0.047      -0.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0.028       -0.046      -0.048
  净资产收益率            16.4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21       -0.020      -0.022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8,819,320.64    6,766,030.09 
  每股净资产                0.170       0.04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077      -0.208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为营业外收支净额-64,453.51元。
  三、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报告期期末股东总数为24,015户。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初持股数  增减变化情况 期末持股数  股份类别   质押冻结
                   (股)            (股)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0,196,000         20,196,000 国家股、法人股   冻结
  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13,200,000         13,200,000   法人股     无
  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      10,560,000         10,560,000   法人股     无
  上海昆凌工贸有限公司      6,900,000          6,900,000   法人股     无
  长春卓诚实业有限公司      6,600,000          6,600,000   法人股     无
  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      6,111,600          6,111,600   法人股     冻结
  长春盛基实业有限公司      5,068,800          5,068,800   法人股     无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300,000          3,300,000   法人股     冻结
  上海肇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000   法人股     无
  海南亿丰拍卖有限公司      2,640,000          2,640,000   法人股     无
  注:(1)前十名股东中,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未上市流通股份;
  (3)国有股持股单位为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该公司已于2001年3月1日关闭,进入清算程序。2001年12月30日该公司清算组分别与洋浦锦瑞实业有限公司、洋浦宇鑫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公告刊登在2002年1月4日《证券时报》上)。目前,该项股权转让的报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在2002年6月17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投票表决,孙健、李丽、孙黎耘、马凯、孙振江、江毅、郭卫华、朱文山、毕荣发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朱文山、毕荣发为独立董事。
  2、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在2002年6月17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投票表决,石文秀、郝建春、杨秀峰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2002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孙健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李丽、孙黎耘为公司副董事长;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丽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董事长提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振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程宏、胥玲为公司副总经理。
  4、2002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石文秀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以上公告刊登在2002年6月18日《证券时报》上。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
  (1) 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比的指标(金额单位:千元)
  项目       2002.01-06    2001.01-06  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80,392              80,392
  主营业务利润     25,116              25,116
  净利润        4,737     -7,897      12,6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8,778      -178      78,956
  净增加额
  上述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比发生重大变化,其主要原因是具有不可比因素。上年同期公司处于资产重组阶段,无主营业务。本报告期公司完成了收购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的工作,实现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调整,确立了公司向房地产开发领域发展的经营方向。经过半年的运行,经营状况较好。
  (2)本报告期与年初数相比的财务指标(金额单位:千元)
    项目      2002.06.30   2001.12.31  增减(+、-)
  期末总资产     356,127     317,686     38,441
  股东权益      28,819      6,766     22,053
  总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并入所致;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主要是债权人豁免本公司债务增加资本公积及本报告期实现利润数影响。
  2、报告期经营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控股子公司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万达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开发的项目主要是高尔夫家园,规化用地5.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63万平方米,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工程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可售面积4.8万平方米,其余为公建面积,现已全部完工,在取得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核验》、《长春市公安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宅功能质量准入证》等专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于本报告期内取得了《商品房登记证明》。上半年销售房屋面积达2.4万平方米,结转销售收入7,063万元,成本4,335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222万元,净利润1,458万元。从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可以看出,通过此次重组,扭转了近几年公司无主营业务的被动局面,为以后公司的长远发展确定了方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下半年经营计划的简要说明
  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主要是做好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高尔夫家园一期工程的销售和二期工程的开发与销售工作。一期已完工程还有约2.4万平方米待售,预计今年年底将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收入可达6,720万元;二期工程建筑面积为5.73万平方米,上半年已完工50%,预计年底6、7号楼可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可售面积3.21万平方米,预计年底销售10%,销售收入可达900万元。公司下半年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8100万元,费用支出预计1570万元。鉴于此,公司下半年经营状况及成果将保持稳定发展,财务状况也将会在此基础上持续良好。
  六、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473.72万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董事会决定中期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上年度无利润分配。
  2、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1)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诉讼与仲裁事项。
  (2)上一年度报告中已披露的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1贷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自1996年12月至1998年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自由大路支行共签订借款合同8份,自由支行共计借给我公司4,072.69万元人民币,现已转至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翔运街支行。由于到期未还,发生纠纷,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就翔运支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a.吉轻工欠中国工商银行翔运支行借款4,072.69万元,此款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
  b.吉轻工从欠款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给付原告欠款利息。
  c.吉轻工万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借款中的719万元的连带责任。
  d.吉轻工承担45万元案件受理费。
  公司已与工行达成债务重组意向,待债务重组方案实施时,该项贷款及利息将一并解决。
  2贷款担保案
  珠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17日至6月9日间,与中国银行珠海市平沙支行签订六份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公司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由于该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平沙支行借款本金1100万元,利息1.09万元,故该行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如下:
  珠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应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向平沙支行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1101.09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计12.56万元;公司对上述被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珠海市人民法院已将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部分财产查封,其价值足以偿还该项贷款本金及利息。目前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借款合同担保纠纷案
  该案是公司兼并吉林省商业机械厂前,商业机械厂为吉林万达通机动车净化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北二马路办事处贷款355万元做了保证, 到1998年11月前尚欠贷款275万元没有归还。北二马路办事处于 1997年11月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已于1998年6月27日做出判决:吉轻工偿还原告本金275万元,利息及法院案件受理费119.63万元。吉轻工于1998年7月28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提出上诉,省高法于1998年10月14日做出裁定,由于漏列诉讼主体,撤销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四经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发回四平市中法重审。 四平市中法于1999年12月25日重新审理,吉轻工于2000年8月3日收到判决:由吉轻工和省北方锅炉厂(原商业机械厂)连带付给四平北二办人行贷款本金275万元及利息120.67万元。吉轻工不服一审判决,于2000年8月18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1年9月28日收到吉林省高法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已对该项贷款本金275万元及利息120.67万元全额计提预计负债。目前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生产不良影响。
  4进出口货物代理纠纷案
  公司所属吉林省北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对华昌贸易公司代理出口290吨辽东湾产棉蜇皮业务发生纠纷,争诉标的人民币900万元,我公司败诉。由于本案涉嫌诈骗,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对再审情况进行审理。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所持有的吉林敖东珠海药业有限公司20%股权,本公司已将900万元及利息全额计提预计负债,目前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3、资产重组事项
  2001年度,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出售了下属十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并于200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出售股权的工商变更;
  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收购价格14,250万元。200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完成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告刊登在2002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上)。
  经过2001年度的资产重组,公司出售了资产质量差、盈利水平欠佳的下属子公司股权,购入了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从而确立了公司的主业发展方向,使公司具备了持续经营能力。本报告期内,吉林常青房地产公司的经营利润成为本公司盈利的重要来源。
  4、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0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为北方机械供销公司提供贷款担保900万元,为大禹房地产公司担保2000万元,为长春市万丰物资经销公司担保150万元,为万达房地产公司担保100万元,为大连万吉房地产公司担保1000万元,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进商贸有限公司担保100万元,为珠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担保1100万元。
  5、公司于2002年3月28日分别与大连保税区腾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吉房地产开发公司、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签订了《抵押物抵偿债务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截止2002年3月31日,吉轻工欠省国投清算组债务本息共计人民币1733.91万元,该欠款由大连腾飞和大连万吉以位于大连市保税区的在建工程作抵押担保。
  国投清算组同意以大连保税区的在建工程抵偿吉轻工所欠的债务(包括所发生的全部利息),并且同意承担该在建工程对大连渤海顺达建筑工程公司的全部工程欠款人民币121万元。
  以上“抵押物抵偿债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已实施完成:吉轻工与省国投清算组的债权债务已清偿完毕,大连腾飞、大连万吉的担保责任同时解除。大连腾飞、大连万吉于2002年3月28日为吉轻工出具了《放弃债权承诺书》,同意按评估值(吉林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大连保税区的在建工程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该在建工程的评估值为1891.67万元)为吉轻工抵偿所欠省国投清算组的债务,同时放弃其对吉轻工所形成的同等数额的债权。
  6、其它重大事项
  (1)由于公司1998-2000年三年连续亏损,每股净资产已为负值,2001年5月9日起,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暂停上市。
  2001年6月19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宽限期申请,根据深交所《关于给予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的决定》,公司被给予自2001年5月9日起十二个月的宽限期(公告刊登在2001年6月23日《证券时报》上)。
  2002年5月8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2002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函,正式受理了本公司恢复上市的申请,并将在正式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但公司补充提供有关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公告刊登在2002年5月16日《证券时报》上)。
  根据深交所要求,公司目前正在准备向深交所提供补充材料。
  (2)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逾期人民币贷款10,667.93万元,逾期美元贷款折合人民币6,211.99万元。
  (3)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办公楼用于银行贷款低押。
  七、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会计报表(附后)
  2、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
  与2001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无重大变化。本年度会计差错调整住房周转金余额23,000元,按有关规定相应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2)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与2001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增加了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股东大会2002年3月25日批准收购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由于没有编制购并日的会计报表,在会计处理上,以2002年3月31日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作为购并日处理,自并购日起纳入合并范围,除此外其他无变化。
  八、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董事长、总会计师、主管会计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3、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
  4、公司章程;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十日
  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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