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2002年中期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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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2-07-19 05:43:31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曹艳萍女士、曹晖先生委托董事曹德旺先生出席董事局会议。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曹艳萍女士、曹晖先生委托董事曹德旺先生出席董事局会议。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耀玻璃 股票代码:600660 二、公司董事局秘书:陈跃丹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 联系电话:0591-5383777 传真:0591-5383666、0591-5382719 电子信箱:danych@fuyaogroup.com 证券事务代表:陈向明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 联系电话:0591-5382723 传真:0591-5383666、0591-5382719 电子信箱:chenxiangming@fuyaogroup.com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净利润 元 82,450,103 90,515,29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 89,917,715 87,918,760.04 净资产收益率 摊薄 % 12.89 16.44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 % 13.78 17.91 每股收益 摊薄 元/股 0.18 0.22 每股收益 加权 元/股 0.19 0.2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0.29 0.23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数 2001年末数 股东权益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元 639,591,948 557,061,671.00 每股净资产 元/股 1.41 1.37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1.32 1.26 注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3,137,261 营业外收支净额 -839,734 开办费摊销 -4,808,431 所得税影响数 1,317,814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合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71,852,317 18,903,755 18,903,755 190,756,072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171,852,317 18,903,755 18,903,755 190,756,072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105,539,150 11,609,306 11,609,306 117,148,456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77,391,467 30,513,061 30,513,061 307,904,528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30,171,206 14,318,833 14,318,833 144,490,039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30,171,206 14,318,833 14,318,833 144,490,039 三、股份总数 407,562,673 44,831,894 44,831,894 452,394,567 备注 (1)、本报告期内,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2年3月27日实施以2001年末总股本407,562,6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1.10股的分配方案。至此,公司总股本增至452,394,567股。 (2)、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中人民币普通股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本结构证明中证登沪股字2002查0007号核对,调增因以前年度送股、转增股本四舍五入造成的股份差额1848股。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1、公司报告期期末股东总数为19223户。 2、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年度内股份 持股比 持有股份质押 股份性质 增减变动(+/-) 例 % 或冻结情况 1 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112,622,433 +11,160,782 24.89 - 外资股 2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 97,350,742 +9,647,371 21.52 质押7000万股 法人股 有限公司 3 香港鸿侨海外有限公司 78,133,639 +7,742,973 17.27 - 外资股 4 福建省外贸汽车维修厂 10,656,587 +1,056,058 2.36 - 法人股 5 彦平经贸 7,876,864 - 1.74 - 流通股 6 福州福敏科技有限公司 6,606,720 +654,720 1.46 - 法人股 7 甘肃龙泰 6,413,518 - 1.42 - 流通股 8 天母工贸 6,366,989 - 1.41 - 流通股 9 璐欣公司 6,172,358 - 1.36 - 流通股 10 明秀机电 5,540,462 +644,387 1.22 - 流通股 备注: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前三名股东之实际控制人为同一家庭成员。其他法人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 (2)、本次法人股股东股份变动,系本报告期内,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2年3月27日实施以2001年末总股本407,562,6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1.10股分配方案所至。 (3)、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将其持有的我司法人股2000万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福州支行。质押期限自2002年2月4日至2004年2月4日。将其持有的我司法人股中的50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福清市支行。质押期限自2002年3月4日至2003年3月4日。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起止 年初持 期末持 持股数 股数 股 股数 股 增减(+/-) 曹德旺 男 57 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 1999.8-2002.8 54,080 60,029 +5,949 李维维 女 63 董事局副主席 1999.8-2002.8 27,040 30,014 +2,974 曹芳 女 45 董事 1999.8-2002.8 0 0 0 左敏 男 37 董事兼第一副总裁 1999.8-2002.8 27,040 30,014 +2,974 曹晖 男 33 董事 1999.8-2002.8 0 0 0 曹艳萍 女 28 董事 1999.8-2002.8 0 0 0 吴世农 男 47 独立董事 2000.4-2002.8 0 0 0 仝允桓 男 53 独立董事 2001.9-2002.8 0 0 0 李若山 男 54 独立董事 2001.9-2002.8 0 0 0 陈跃丹 女 30 董事局秘书 1999.8-2002.8 0 0 0 林厚潭 男 66 监事长 1999.6-2002.6 4,160 4,618 +458 周遵光 男 35 监事 2001.9-2002.6 0 0 0 姚建平 男 32 监事 1999.8-2002.6 0 0 0 白照华 男 51 高管人员 0 0 0 何世猛 男 45 高管人员 0 0 0 陈居里 男 37 高管人员 0 0 0 备注: (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增加系本报告期内,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2年3月27日实施以2001年末股本407,562,6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1.1股所致。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2002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陈向明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聘请左敏先生兼任财务总监职务;聘请陈居里先生出任公司副总裁。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本报告期内,在落实抓好长春、重庆两新异地公司规范管理,强化国内、配套、配件市场的开拓,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度的基础上,在玻璃出口到美国市场受加征11.80%反倾销税影响下,加上汽车玻璃行业季节性明显(第一季为淡季),仍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减变化 项目 金额 增减比率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465,435,686 441,055,308 5.53% 主营业务利润 185,894,474 171,606,007 8.33% 净利润 82,450,103 90,515,294 -8.91% 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306,658 33,300,424 -2.98% A、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5.5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国内汽车市场逐步启动的契机,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使国内市场销售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30%,其中OEM市场同比增长达32.4%。借此,公司优化了分市场的销售结构。 B、主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8.3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及公司进一步加强新产品开发和采购成本管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成本,使得毛利率上升1.03%。 C、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同比减少8.91%;主要是因为美国对我司出口到美国的汽车前挡风玻璃加征11.80%的反倾销税,增加关税支出733.44万元所致,该笔支出列支于销售费用中;另外,福耀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长春、福耀重庆公司于上半年投产,开办费一次性冲减当期损益480.84万元;全资子公司福建万达、福州绿榕公司今年所得税处于″两免三减半″的减半征收的第一年,较去年同期同比增加所得税509.91万元。若剔除以上因素,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增长10%。而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2.3%。 D.公司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是每股收益的1.61倍,说明公司的″自造血″能力进一步加强,现金流状况良好,也是公司坚持主业经营和稳健财务政策的结果。 2、 总资产、股东权益与期初相比的变化 项目 金额 增减比率 本期数 年初数 总资产 1,967,489,749 1,688,731,889 16.51% 股东权益 639,591,947 557,061,671 14.82% A、总资产较年初数增长16.51%,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长春、福耀重庆公司于今年投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12,213.22万元,其中福耀重庆及福耀长春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5057.48万元,存货增长8686.53万元;应收帐款增长5900万元。这符合快速成长公司的特点。 B、股东权益较年初数增长14.82%,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盈利所致。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汽车玻璃,装饰玻璃和其他工业技术玻璃及玻璃安装,售后服务;并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协助所属企业招聘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及咨询等有关业务;生产玻璃塑胶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包装木料加工。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了包装木料加工。增加该业务范围主要是为更有效控制玻璃的包装成本考虑。 2、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543.57万元人民币,其中出口2453.88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的44105.53万元人民币和3028.30万美元增长5.53%和降低18.97%。出口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去年同期的57%下降为52.7%, 而配套OEM(专业市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去年同期的34%上升为43%,市场结构更趋合理,公司的专业化和技术优势逐渐凸现。 3、 公司主营业务行业及地区构成情况 本公司之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由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浮法玻璃制造与销售产生。本公司控股的长春公司和重庆公司本报告期均开始生产、销售并产生效益。目前市场区域分工为:本部负责华南、华东和出口;长春公司负责华北、东北市场;重庆公司负责西南八省及华中地区。以下按市场区域的分布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布如下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汽车用玻璃制造与销售 ----中国 262,325,777 190,408,472 ---------本部 141,597,364 190,408,472 ---------长春 95,952,034 - ---------重庆 24,776,379 - ----出口 203,109,909 250,646,836 合计 465,435,686 441,055,308 主营业务成本按区域分布如下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汽车用玻璃制造与销售 ----中国 172,949,499 138,157,832 ---------本部 93,871,430 138,157,832 ---------长春 61,607,640 - ---------重庆 17,470,429 - ----出口 106,591,713 131,291,469 合计 279,541,212 269,449,301 4、报告期内,公司开发了现代起亚、苏州金龙、一汽小红旗、长安、神龙毕加索、宇通客车、迪马防弹车、广州本田MN、包边玻璃等近60种新产品,部分已批量供货,大部分将从下半年开始批量供货。 5、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在国内轿车、客车等中高档OEM市场的市场占用率为50%;在国内汽车玻璃配件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为28%;出口在全球汽车玻璃配件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为6%。 6、报告期内,公司蝉联″福建省最具竞争力上市公司″第一名;《新财富》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百强第4名;中证、亚商″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之一,同时获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德国汽车工业质量标准VDA6.1认证。 三、报告期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或以前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况。 2、 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经2002年3月10日召开的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上海投资新建上海福耀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新公司位于上海嘉定区安亭国家汽车配套园区,主要从事汽车安全玻璃深加工、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销售企业自产产品;为上海、华东地区的轿车,客车、商用车厂商提供汽车玻璃配套,同时作为OEM出口基地。上海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4900万元(折合美元3000万),其中本公司出资18675万元(折合美元2250万),占7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淼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225万元(折合美元750万),占25%。目前,新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征地、银行开户、首期注册资本验资、设备选型等工作,筹建班子也已成立,正处于筹建期。 (2)、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经该公司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租赁经营双辽市浮法玻璃厂的合同书″,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双辽市浮法玻璃厂,租赁期三年,自2002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截止2002年6月30日,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0.79万元,实现净利润 -3.70万元。 四、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计划对比 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543.57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8,589.45万元,基本实现了上半年的经营计划,其中国内市场收入超过经营目标,但受美国加征反倾销税的影响,出口收入未达到经营目标。 五、下半年经营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加大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贯彻″高效率、高效益、高速度″的三高战略,计划完成: 1、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亿人民币,主营业务成本4.1亿人民币。 2、 做好上半年开发的包边产品、防弹玻璃、HUD(前反射玻璃)的批量供货工作的同时,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进一步加大开发投入,以高技术保证高效益。 3、 在上半年完成集团本部MRPⅡ升级暨ERP上线的基础上,完成重庆基地和长春基地的ERP前期工作,解决公司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挑战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客户,确保长春公司和重庆公司超额完成年度经营预算。 4、 以″高效率、高效益、高速度″为标准,搞好福耀上海基地-上海福耀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的建设,计划于二00三年四月完成一期工程的建设并投产。下半年要完成厂房基础工程建设、办公楼建设、厂房安装、高压开闭所建设、公共工程设备安装、设备制造的大部分工作、进口设备的签订、装船、初装、人员培训、工艺准备、原辅材料准备、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等工作。 5、 下半年将按计划完成员工再培训和干部培训的计划,从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工作技能、绩效评估、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和考核,以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 6、 以TS16949的认证和宣传、贯彻为契机,以″持续改善、增进效益″为宗旨,加强全过程质量和成本管理,实现″高质低消耗″的质量方针。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 1、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1年末总股本407,560,8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派送现金红利1.35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1.10股。 2、公司于2002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实施派送红股、股利公告;股权登记日2002年3月26日;除权除息日2002年3月27日;红利发放日2002年4月4日。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02年 2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维修用汽车前挡风玻璃的反倾销调查作出最终裁定:自2002年2月4日起,对本公司出口到美国的维修用汽车前挡风玻璃加征9.67%的反倾销税。因计算机计算软件的错误,于2002年3月15日,美国商务部更正了反倾销税率至11.80%。该税率自2002年3月15日起执行。 本公司及子公司美国绿榕玻璃有限公司聘请美国GRUNFELD,DESIDERIO,LEBOWITZ,SILVERMAN & KLESTADT LLP(简称″GDLSK″) 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4月10日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美国商务部提出诉讼(庭号NO.02-00282)。诉讼状中就美国商务部对福耀集团出口到美国的汽车维修用汽车前挡玻璃加征11.80%的反倾销税的裁定的9个不公正方面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诉讼的目的是请求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主持公道,推翻美国商务部不公正的判决。目前,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已委派Richard K.Eaton 法官审理此案。 三、资产收购 2002年4月10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与重庆万安玻璃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书,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重庆万安玻璃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玻璃集团(重庆)有限公司2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原重庆万安玻璃有限公司对福耀玻璃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的原始出资额1250万元。转让价款以现金支付。营业执照变更工作于2002年7月2日完成,股权转让价款尚未支付。至此,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福耀玻璃集团(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无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 1、报告期内,我司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长春公司有限公司经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租赁经营双辽市浮法玻璃厂的合同书″,由福耀集团长春公司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双辽市浮法玻璃厂,租赁期三年,自2002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年租金480万元。租金按月支付。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其他公司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报告。 3、报告期内,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4219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委托理财。 六、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发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七、公司本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八、其他重大事项:无。 第七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会计报表 见附表 二、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三、财务报表附注: 1、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2、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上海福耀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该公司系直接、间接100%由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正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公司章程文本。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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