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春 都2002年中期报告摘要
2002-07-23 06:27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2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贾洪雷先生因故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一节 目 录 一、 重要提示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三、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 重要事项 七、 财务报告 八、 备查文件目录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 ST春都 公司股票代码: 000885 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26号 邮政编码: 471001 公司电子信箱: CHUND-A@SOHU.COM 证券事务代表: 谢 昊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26号 电话: 0379-2312922 传真: 0379-2316111 E-Mail: CHUNDUA@SINA.COM 公司信息披露报刊: 《证券时报》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指标项目 2002年度(1-6月) 2001年度(1-6月) 净利润 -24,110,244.30 - 22,933,943.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4,159,508.34 -25,843,283.16 净资产收益率(%) -15.13 -12.50 每股收益 -0.1506 -0.1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268 -0.008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合计 49,264.04 涉及项目有:营业外收支净额 49,264.04 2、指标项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9,329,314.73 311,658,492.75 183,439,559.03 每股净资产 0.996 1.95 1.146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973 1.94 1.1227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因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其他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的情况。 二、股东情况介绍 (一)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登记在册股东6972户,其中国有法人股东3户,社会公众股股东6969户。 (二)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股东的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质押冻结 1、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200,000 29.5 冻结 2、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670,918 22.92 冻结 3、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129,082 10.08 冻结 4、李晟 857,200 0.54 无 5、深圳市佰伦达实业有限公司 783,500 0.49 无 6、张晓艳 740,369 0.46 无 7、邵生于 724,620 0.45 无 8、晁东锋 598,730 0.37 无 9、叶玉红 591,350 0.37 无 10、王玉华 580,900 0.36 无 注:1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国有法人股为非流通股,占总股本的62.5%。 2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第4—10名为流通股股东,本公司未知其之间的关联关系。 3报告期内股份冻结情况:因公司股东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购买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的付款义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19日下发了(2001)洛执字第365-4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冻结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63,329,082股。上述股权于2002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冻结手续。(详见2002年3月5日《证券时报》) 42002年4月8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框架协议(详见2002年4月11日《证券时报》);2002年4月15日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又与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将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春都A 22.92%的股份委托给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托管经营时间不超过一年(详见2002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峰,成立于1997年12月,注册资本一亿三千万元人民币,主营消防安全报警与控制系统,家用安全报警器,自动售货机,机电一体化及自动控制仪器、人工智能产品,包括新技术及产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2002 年1月24日,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黄德茂同志由于工作原因辞去常务副总经理一职,同时聘任赵明洲同志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详见2002年1月26日《证券时报》) 2、2002年3月16日,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贾洪雷、赵海军、赵明洲、李跃武、常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赵葆银先生、李惠萍女士和刘明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详见2002年3月19日《证券时报》) 3、2002年4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贾洪雷先生为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详见2002年4月6日《证券时报》) 4、2002年4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选举赵葆银先生为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集人。(详见2002年4月6日《证券时报》) 5、200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议案》,聘任刘海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圣敏、李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徐泳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详见2002年4月20日《证券时报》) 6、200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赵海军、赵明洲、李跃武、常虎先生由于公司资产重组及下一步的经营发展需要,辞去董事职务的请求,同时推选刘海峰、阎瑾(女)、柳红梅(女)、张万杰为公司董事候选人。2002年5月23日,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同意刘海峰、阎瑾(女)、柳红梅(女)、张万杰担任公司董事。(详见2002年4月20日《证券时报》和2002年5月24日《证券时报》) 7、200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贾洪雷先生由于公司资产重组及经营整合需要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请求,选举刘海峰先生为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贾洪雷先生为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详见2002年5月24日《证券时报》) 8、2002 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胥刚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决定由谢昊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详见2002年6月27日《证券时报》) 9、2002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副董事长贾洪雷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请求,其辞职申请须下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当选到位后方能生效;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董事张万杰先生为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审议通过《关于董秘辞职的议案》,同意常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秘职务。(详见2002年7月2日《证券时报》)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总资产、股东权益同比变化如下: (一) 表一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1,967 6,904 -71.5 主营业务利润 -1,071 -664 -61.29 净利润 -2,411 -2,293 -5.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或减少额 12 -431 102.7 注: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短缺,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推广工作受到较大影响所致;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本期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1.29%和5.14%,原因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较小,不足以弥补大额固定费用所致。 (二) 表二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本期数 期初数 增减(+/-)% 总资产 45,104 45,774 -1.4 股东权益 1,593 1,834 -13.14 注: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本期股东权益相比去年同期减少系报告期内公司亏损所致。 二、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资产重组,遏制资金短缺造成的下滑局面,并逐步恢复生产,重新建立市场,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机制转换,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668,966.90元,主营业务利润-10,710,580.84元,净利润-24,110,244.30元。其中:1西式灌肠系列产品完成销售收入334万元,占总主营业务收入的17%。2软包装系列肉制品完成销售收入284万元,占总主营业务收入的14%。3西式低温肉制品系列完成销售收入530万 元,占总主营业务收入的27%。4PVDC薄膜系列完成销售收入80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1%。5以上产品均无明显的地区差异。 三、报告期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1998年度募集资金40,980万元。至199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为21,28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51.9%,余额资金由春都集团和有关单位有偿占用。报告期内,由于春都集团及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无力进行投入。 (二)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肉制品所需原料肉的持续供应,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消化富余职工,投资生猪屠宰项目,对下属生产单位宏远食品厂(原火腿肠生产分厂)进行改造,已陆续投入143万元,于2002年2月开始实施,一期建成可达日产1500-2000头白条肉、800-1000头分割肉,目前该项目的车间改造已全部完成,设备安装全部到位。 四、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有关计划比较 2002年全年计划完成灌肠系列产品16000吨,清真系列产品1200吨,低温肉制品1800吨,软包装产品2500吨,白条肉9000吨。公司2002年本期实际灌肠系列产品681吨,完成全年计划的4.25%;清真系列产品271吨,完成全年计划的22.5%;低温肉制品108吨,完成全年计划的6 %;软包装产品62 吨,完成全年计划的2.5%;白条肉40吨,完成全年计划的0.4%。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经营资金严重短缺,产品结构调整及市场推广工作受到影响,造成计划不能按照既定目标实现。 五、下半年经营计划 1、完成灌肠系列产品8000吨, 清真系列产品1000吨, 低温肉制品2000吨, 白条肉9000吨, 分割肉5000吨. 2、新品种灌肠和低温肉制品正在紧张的研制中, 下半年将有新品陆续投放市场; 3、屠宰线已于6月8日投产, 达到原计划日宰1500-2000头的水平. 预计下半年可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4、按欧洲工艺标准设计的猪肉分割线将于7月底投产, 供应火腿肠生产需要和供应本地市场; 5、下半年将有4--6家春都食品连锁店开业, 主营厨房日常即时生熟食品. 初期店铺将按标准店铺设计和管理, 为以后特许加盟模式打好基础; 6、做好ISO9000-2000版的换版认证工作和HACCP认证工作, 严格质量管理, 创造新春都新的质量形象; 7、细化基础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 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各项成本; 8、积极开拓肉制品市场和连锁超市零售市场, 建立新春都新的市场形象. 六、公司管理层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2002上半年度,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因原大股东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单位欠款占用公司巨额资金,为本公司出具了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原大股东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单位欠款为36,049.27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为32,884.42万元、应收帐款3,164.85万元,系募集资金余额由大股东占用及经营活动往来产生。2001年度公司已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单位偿还占用资金,2001年11月16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作出以下裁定:变卖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共计10,239.13万元给本公司以抵偿所欠相应债务。2001年12月,公司将上述抵债资产中的洛阳春都饮品有限公司价值1,339.88万元的土地、房产作价1,100万元出售给洛阳民生制药有限公司,其他抵债资产的转移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对于原大股东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单位的剩余欠款,公司正着手采取各种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以前期间拟定的、在本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情况。 二、报告期内重大诉讼情况 为了解决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于2001年4月10日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关联企业,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占用资金330,100,603.2元,并赔偿损失35,526,562.1元,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29日正式受理此案(详见2001年5月26日《证券时报》),并分别于2001年9月20日、2001年9月27日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分别变卖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的29.5%、10.08%的股权给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抵偿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共计人民币235,584,001.8元(详见2001年10月10日《证券时报》)。2001年11月16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下发裁定,将春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价值10,239.13万元的资产给本公司抵偿相应债务(详见2001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因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19日下发了(2001)洛执字第365-4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冻结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公司的全部股权,上述股权已于2002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冻结手续(详见2002年3月5日《证券时报》)。 鉴于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长期占用公司巨额资金,致使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公司盈利预测计划无法实现,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在2002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关于对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占用巨额资金造成损失赔偿的议案》,对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占用巨额资金造成的损失要求予以赔偿(详见2002年6月27日《证券时报》)。 三、报告期内有关资产出售情况 2002 年1 月24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公司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属土地及房产的议案》,根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11月16日下达的(2001)洛执字第366号、367号、370号、371号、375号《民事裁定书》,将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洛阳春都饮品有限公司价值1339.88万元的土地、房产变卖给我公司抵偿相应债务(详见2001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我公司于2001年12月21日与洛阳民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民生药业公司)签定了转让协议书,决定将公司依裁定取得的位于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洛阳春都饮品有限公司的土地及房产以11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让给民生药业公司,此次出让资产的价格按照法院裁定的价格并考虑市场状况经双方协商确定(详见2002年1月26日《证券时报》)。 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担保,原有担保为以前年度发生,担保单位为洛阳邮电电话设备厂(现更名为洛阳巨龙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8,900万元,因其偿还银行部分贷款,故公司本期的实际对外担保为4,700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六、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披露过承诺事项。 七、本报告期聘请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为刘斌、范敏华、高洪,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万元。 八、期后事项 因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照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洛执字第365-1号、369-1号、372-1号、374-1号、375-1号和370-1号、373-1号《民事裁定书》履行购买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的付款义务(详见2001年10月10日《证券时报》和2001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2002年7月15日,我公司收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01)洛执字第36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720万股和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6129082股返还给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详见2002年7月16日《证券时报》)。目前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审 计 报 告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01年1-6月份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02年1-6月份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另外,我们注意到截止2002年6月30日,贵公司原大股东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单位占用贵公司资金35,987.46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32,822.61万元、应收帐款3,164.85万元,计提坏帐准备12,567.68万元。贵公司目前正在通过司法程序清收上述欠款,洛阳市中级法院已裁定变卖这些就单位的资产以抵偿所欠贵公司债务,具体进展情况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一、其他重要事项”中的有关披露。 附送件: 1、会计报表附注 2、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负责人 复核人: 中国 西安 签发人: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一、公司简介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洛阳春都集团独家发起,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股批字[1998] 18号文件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于1998年12月31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301号、302号文件批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60,000,000股,于1999年3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公司行业性质为食品加工业,经营范围包括:西式低温肉制品、中式肉制品、中西式灌肠、清真食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肉制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春都路12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注册号:豫工商企4100001004589。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公历年度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6.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 1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 债务人逾期5 年以上未履行其清偿义务; 3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董事会批准的审批核销权限规定分级批准后,作为坏账核销。 (2)公司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 1-2年 10% 2-3年 40% 3-4年 60% 4-5年 80% 5年以上 100% 7.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2)存货计价方法: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购进以实际成本计价。存货领用、发出均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低值易耗品摊销:领用时一次摊销。 (4)存货改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项比较法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8.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本公司短期投资按取得投资时的实际购入或确定的成本计价,投资转让或到期兑付时确认投资收益。 (2)短期投资采用期末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按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9.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 (1)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溢、折价在债券存续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期末计提应计利息。 (2)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总额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总额20%以上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总额50%以上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 (3)股权投资差额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 (4)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降或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0.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按其形成过程的实际成本计价。 (2)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或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月提取。 固定资产类别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8-35 5 11.88-2.71 通用设备 5-18 5 19-5.28 专用设备 8-18 5 11.88-5.28 运输工具 6 5 15.83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或年度终了,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不用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 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在建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以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界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予以资本化,计入工程成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期末,对在建工程逐项计提进行检查,如果存在以下情况: 1 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三年内不重新开工的; 2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其他足已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则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提取时按单项在建工程项目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1 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2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3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取二者之中较短者; 4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十年摊销。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其未来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时,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1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 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且在剩余年限内预计不会恢复; 3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 其他足已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13.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1)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2)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14. 本公司除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如果某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并将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财务费用。在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5.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按实际发生数计价,发生的溢价和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 16.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公司提供劳务如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本公司对于关联方以支付资金使用费的形式占用的资金,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在取得资金使用费时,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如果取得的资金使用费超过按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将相当于按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冲减当期财务费用,超过按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17.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18.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采用的会计方法 本公司对拥有被投资企业50%以上有表决权资本或不足50%但实际具有控制权的被投资单位确定为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在合并会计报表时,对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方面,按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合并会计报表是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件《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并对以下事项进行抵销: ⑴本公司权益性投资与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有关部分。 ⑵本公司与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之间的重大内部交易和资金往来。 19.关于对2001度财务报告的调整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2002年5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2002年度的审计会计师。根据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对200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重新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资产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 应收帐款 88,565,963.81 62,744,040.44 -25,821,923.37 其他应收款 235,748,154.18 208,975,585.87 -26,772,568.31 存货 36,894,287.50 22,711,533.50 -14,182,754.00 固定资产 220,740,844.92 161,617,999.81 -59,122,845.11 二、负债项 目 应付帐款 41,917,976.73 41,373,804.83 -544,171.90 预收帐款 3,061,424.84 8,460,050.36 5,398,625.52 应交税金 2,919,559.25 453,101.58 -2,466,457.67 其他应交款 415,939.87 346,786.85 -69,153.02 盈余公积 14,626,302.18 12,246,126.18 -2,380,176.00 未分配利润 -252,695,988.97 -378,534,746.69 -125,838,757.72 其中:期初未分配利润 -24,890,000.64 -78,945,130.62 -54,055,129.98 本期净利润 -227,805,988.33 -299,589,616.07 -71,783,627.74 三、利润及利润分配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103,060,357.11 100,192,139.99 -2,868,217.12 营业费用 14,808,371.65 22,120,594.07 7,312,222.42 管理费用 139,558,126.21 202,191,229.38 62,633,103.17 营业外支出 34,885,585.31 33,855,670.34 -1,029,914.97 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的调整,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 重新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数 由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拒绝发表意见。为此,本公司聘请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为本公司提供了截止2001年底这些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减值的固定资产以评估值为基础重新确定固定资产帐面价值,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9,122,845.11元。其中,2001年期初补提固定资产减值62,551,560.08,相应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60,171,384.08元、调减盈余公积2,380,176.00元;2001年度冲减多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28,714.97元,相应调减营业外支出。 2.更正2001年度财务报告误差 ⑴ 应收帐款中存在返利、质量降价等未予处理的损失,分别调减应收帐款10,180,439.54元、调减主营业务收入2,868,217.12元、调增营业费用7,312,222.42元; ⑵ 经董事会批准,核销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15,784,227.31元,相应调减应收帐款、调增管理费用; ⑶ 本公司9,815,364.46元应收帐款被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收走,相应调增其他应收款、调减应收帐款; ⑷ 同一单位债权、债务合并,调减应收帐款575,140.90元、调增其他应收款30,969.00元、调减应付帐款544,171.90元。 ⑸ 1999年度、2000年度本公司针对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单位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计提了28,813,757.89元资金使用费,作为利息收入处理,并对该项利息收入计提营业税及附加税2,535,610.69元。由于本公司至今没有收到该笔款项,此项收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冲减上述已计提的资金使用费和营业税及附加税,调减应收帐款6,617,910.90元、调减其他应收款22,195,846.99元、调减应交营业税2,305,100.63元、 调减应交城建税161,357.04元、调减应交教育费附加69,153.02元、调减2001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26,278,147.20元。 ⑹ 2001年11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卖所属的洛阳春都饮品有限公司价值13,398,800.00元房产、土地给洛阳本公司抵偿欠款。2001年12月,本公司将上述土地、房产出售给洛阳民生制药公司,出售价格为11,000,000.00元,出售损失为2,398,800.00元。截止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收到价款2,476,159.84元,余款为8,523,840.16元。此项经济业务相应调增应收帐款8,523,840.16元、调减预收帐款2,476,159.84元、调增营业外支出2,398,800.00元、调减其他应收款中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款13,398,800.00元。 ⑺ 业务员向客户借款22,500.00元抵减客户欠款,相应调增其他应收款、调减应收帐款; ⑻ 重分类调整增加应收帐款、预收帐款7,874,785.36元; ⑼ 重新确定坏帐准备,调增应收帐款净额775,034.22元、调减其他应收款净额336,754.78元、调减管理费用438,279.44元; ⑽ 其他应收款中列有广告费、律师费710,000.00元属于已经支付的费用,相应调增管理费用、调减其他应收款; ⑾ 核销异地库存商品盘亏损失5,180,770.91元,相应调减存货、调增管理费用; ⑿ 因部分存货已超过保质期以及库存商品成本高于售价等原因补提存货跌价准备9,001,983.09元,相应调增管理费用、调减存货净值。 ⒀ 经董事会批准 ,本公司自2001年度起调整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并且对关联方应收款项原不计提坏账准备改为计提坏账准备,关联方与非关联方计提比例一致。由于此项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当期损益,因此对原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的期初未分配利润进行更正,分别调增2001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2001年度管理费用32,394,401.30元。 三 、税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工业用品进项税税率为17%, 农副产品进项税税率为13%。公司以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若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所得税 2001年公司按33%所得税税率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四、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现 金 89,943.72 527,999.15 银行存款 989,572.11 434,277.39 合 计 1,079,515.83 962,276.54 2.应收账款 (1)余额及账龄如下: 帐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例% 坏帐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25,795,292.82 36.10 257,952.93 26,358,263.73 36.14 263,582.63 1-2年 37,942,326.73 53.10 5,791,424.70 38,715,463.46 53.08 5,868,738.39 2-3年 5,360,435.14 7.50 2,593,501.20 5,519,956.91 7.57 2,657,309.90 3-4年 2,349,968.14 3.30 1,409,980.88 2,349,968.14 3.21 1,409,980.88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71,448,022.83 100.00 10,052,859.71 72,943,652.24 100.00 10,199,611.80 (2)欠款金额前5名的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金 额 所欠时间 欠款原因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 27,571,726.01 一至二年 货款 洛阳白马民生制药公司 3,070,755.09 一年以内 出售房产款 云梦龙云蛋白食品有司 1,953,241.08 一年以内 货款 洛阳市现代化养鸡厂 1,591,512.13 一至二年 货款 铁岭肉类食品公司 1,364,503.10 二至三年 货款 合 计 35,551,737.41 注: ⑴ 应收帐款中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况详见附注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中的有关披露。 ⑵ 应收帐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总额为35,551,737.41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49.76%。 3.其他应收款 ⑴ 余额及账龄如下: 帐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例% 坏帐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14,311,752.98 4.13 143,117.53 10,615,965.55 3.10 106,159.66 1-2年 14,862,428.56 4.29 1,486,242.86 14,983,990.84 4.37 1,498,399.08 2-3年 303,765,314.05 87.69 121,506,125.62 303,798,114.71 88.61 121,519,245.88 3-4年 69,393.62 0.02 41,636.17 59,093.62 0.01 35,456.17 4-5年 13,388,409.70 3.87 10,710,727.76 13,388,409.70 3.91 10,710,727.76 5年以上 合计 346,397,298.91 100.00 133,887,849.94 342,845,574.42 100.00 133,869,988.55 ⑵ 欠款金额前5名的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金 额 所欠时间 欠款原因 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4,528,559.66 主要金额为二至三年 借款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 52,352,468.92 主要金额为二至三年 借款 洛阳春都房地产开发公司 38,298,100.00 主要金额为二至三年 借款 洛阳春都畜禽有限公司 31,197,509.00 主要金额为二至三年 购料款 洛阳春都集团进出品公司 30,000,000.00 二至三年 购设备款 合 计 306,376,637.58 注: ⑴ 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系指向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借款余额为154,528,559.66元。 ⑵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总额为309,392,666.41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88.45%。 4.预付账款 ⑴ 余额及账龄如下: 帐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4,622,348.33 99.06 572,524.63 92.89 1-2年 43,799.04 0.94 43,799.04 7.11 2-3年 - - 3-4年 - -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4,666,147.37 100.00 616,323.67 100.00 注: ⑴ 预付帐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⑵ 截止2002年6月30日,预付帐款比上年末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系本公司所属的薄膜分厂预付的原料尚未结算所致。 5.存货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 9,635,424.89 5,116,495.02 13,706,343.28 6,980,901.99 原材料 18,658,909.64 9,425,130.21 21,386,748.87 10,010,767.48 低值易耗品 46,395.17 - 8,238.72 自制半成品 - - 包装物 11,887,630.54 7,359,079.00 12,638,011.34 8,036,139.24 合 计 40,228,360.24 21,900,704.23 47,739,342.21 25,027,808.71 注: 存货可变现净值系指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本公司对存货帐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截止2002年6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占到存货余额的54.07%,存货跌价准备较高的原因为: ⑴ 受生产和销售萎缩的影响,部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储存时间超过保质期,不能正常使用。 ⑵ 由于主要产品生产量较小,导致生产成本高于市场销售价格。 6.待摊费用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保险费 2,956.60 3,663.90 3,139.00 3,481.50 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149,203,477.98 59,164.00 149,262,641.98 通用设备 52,174,407.14 156,665.00 52,331,072.14 专用设备 196,853,136.18 74,860.00 1,003.00 196,926,993.18 运输工具 5,841,397.74 27,040.00 5,814,357.74 其他设备 2,708,553.80 4,848.00 2,713,401.80 合 计 406,780,972.84 295,537.00 28,043.00 407,048,466.84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21,346,316.35 924,416.36 22,270,732.71 通用设备 24,672,144.34 2,414,710.83 27,086,855.17 专用设备 81,537,897.28 5,410,477.36 86,948,374.64 运输工具 4,163,999.62 475,266.17 23,585.01 4,615,680.78 其他设备 1,103,788.82 266,206.08 1,369,994.90 合 计 132,824,146.41 9,491,076.80 23,585.01 142,291,638.20 固定资产净值 273,956,826.43 264,756,828.6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 81,397,929.19 81,397,929.19 机器设备 30,940,897.43 30,940,897.43 合 计 112,338,826.62 112,338,826.62 固定资产净额 161,617,999.81 152,418,002.02 注: 本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系由于帐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所致。 8.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其他减少 期末数 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 污水工程 28,848.00 28,848.00 自筹 屠宰生产线等改造 383,745.62 383,745.62 自筹 预付购房款 150,000.00 150,000.00 自筹 周转房 75,000.00 75,000.00 自筹 合 计 103,848.00 533,745.62 637,593.62 注: 本公司在建工程中无利息资本化支出。 9.短期借款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担保借款 185,980,000.00 185,980,000.00 注: 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短期借款已全部逾期,具体明细如下: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利率 贷款资金用途 未按期偿 预计还 (月利率) 还原因 款期 工行解放路支行 75,000,000.00 6.3‰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短缺 建行车站支行 15,000,000.00 6.3‰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短缺 商行解放路支行 10,000,000.00 8.23‰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短缺 中行道北支行 69,000,000.00 6.3‰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短缺 交行金谷支行 14,980,000.00 6.3‰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短缺 财政局技改资金 2,000,000.00 6.3‰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短缺 管理局 合 计 185,980,000.00 10.应付帐款 截止2002年6月30日、2001年12月31日应付帐款余额分别为41,940,020.49元、41,373,804.83元,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1. 预收帐款 截止2002年6月30日、2001年12月31日预收帐款余额分别为8,168,506.82元、8,460,050.36元,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2.应付工资 截止2002年6月30日、2001年12月31日应付工资余额分别为8,460,580.09元、8,884,742.71元,系欠发的职工工资。 13.应交税金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 值 税 2,956,280.62 2,227,632.32 营 业 税 -2,295,362.13 -2,305,100.63 城 建 税 674,311.89 622,624.81 所 得 税 -706,560.88 -706,560.88 房 产 税 1,128,154.12 614,505.96 其 他 税 40.00 - 合 计 1,756,863.62 453,101.58 注: 营业税为负数系因为本公司冲减1999年度、2000年度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单位占用公司资金计提的资金占用费28,813,757.89元,相应调减应交营业税2,305,100.63元所致。 14.其他应交款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教育费附加 368,938.46 346,786.85 15.其他应付款 ⑴ 截止2002年6月30日、2001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8,740,755.27元、19,620,423.94元。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⑵ 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大额应付款项列示如下: 债权人名称 期末金额 性质或内容 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04,641.87 暂借款 河南思达公司 4,000,000.00 往来款 劳动统筹退休金 4,667,705.05 统筹退休金 住房补贴 2,509,645.07 住房补贴 16.预提费用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贷款利息 13,130,000.00 6,312,528.03 17.股本 单位:万股 项 目 本次变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 动 前 配 送 公积金 增 其 小 动后 股 股 转 股 发 他 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0,000 10,000 发起人股份 10,000 10,0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0,000 1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6,000 6,000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6,000 6,000 三、股份总数 16,000 16,000 注: ⑴ 2001年10月,公司大股东发生变更。变更后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4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36,670,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2%,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16,129,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⑵ 2002年4月,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股权托管协议》,托管了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2.92%的股权。 18.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389,728,179.54 - - 389,728,179.54 19.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6,123,063.09 - - 6,123,063.09 法定公益金 6,123,063.09 - - 6,123,063.09 任意盈余公积 - - - - 合 计 12,246,126.18 - - 12,246,126.18 20.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期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未分配利润 -378,534,746.69 -24,110,244.30 -402,644,990.99 21.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主营业务项目分类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西式灌肠系列 3,340,497.14 5,944,670.72 57,655,447.37 57,308,883.14 软包装系列 2,841,984.93 4,124,350.15 2,737,065.53 4,075,562.71 低温系列 5,303,715.76 10,124,627.60 3,460,869.66 7,900,314.70 肠衣膜系列 8,042,674.77 8,567,420.46 891,994.14 1,176,950.42 其他 140,094.30 1,514,995.12 4,298,280.36 4,839,979.07 合 计 19,668,966.90 30,276,064.05 69,043,657.06 75,301,690.04 注: 本公司2002年1-6月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为6,999,265.79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35.55%。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城建税 72,438.59 265,272.23 教育费附加 31,045.10 113,688.09 合计 103,483.69 378,960.32 23.其他业务利润 项 目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利润 材料销售 2,250,269.74 2,027,884.37 222,385.37 其 他 52,757.35 812.36 51,944.99 合 计 2,303,027.09 2,028,696.73 274,330.36 24.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数 上期发生数 利息支出 7,033,754.60 5,720,715.53 减:利息收入 2,933.46 2,817,439.00 汇兑损益 其他 2,290.23 4,830.66 合 计 7,033,111.37 2,908,107.19 25.收到与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年1-6月份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7,504,641.87元,系指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生产启动资金。 26.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年1-6月份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234,935.12 元,主要支付款项如下: 项 目 金 额 差旅费 397,096.40 运输装卸费 444,442.30 业务招待费 301,442.30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暂借款 1,598,885.14 合计 2,741,866.14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⑴ 存在控制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经济性质 法人代表 洛阳春都集团 河南省洛阳市 食品加工 母公司 国有经济 赵海军 有限责任公司 春都路126号 ⑵ 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公司 325,670,000 - - 325,670,000 ⑶ 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洛阳春都集团 100,000,000.00 62.50 - 63,329,082.00 36,670,918.00 22.92 有限责任公司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托管人,同一董事长 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洛阳春都集团商丘肉类联合加工厂 同一母公司 洛阳市现代化养鸡场 同一母公司 洛阳春都集团畜禽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河南九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洛阳春都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同一母公司 洛阳春都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伊川肉联厂 同一母公司 洛阳春都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洛阳商业设计所 同一母公司 洛阳春都饮品公司 同一母公司 洛阳春都广告公司 同一母公司 洛阳春都食品水产公司 同一母公司 洛阳春都制药公司 同一母公司 3.关联交易 1 销售货物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明细资料如下: 企业名称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数 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4,177.58 洛阳春都食品水产公司 265,558.07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 45,593.65 3,105,868.12 洛阳市现代化养鸡场 2,599,434.35 洛阳春都制药公司 1,575,980.77 2002年1-6月份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价格与非关联方一致。 2 提供劳务,系指本公司薄膜分厂对外提供的委托加工服务,其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数 洛阳春都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025,000.00 87,336.24 2002年1-6月份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价格与非关联方一致。 3 采购货物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的明细资料如下: 企业名称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数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 574,945.69 8,777,645.81 洛阳春都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59,502.00 731,728.77 洛阳市现代化养鸡场 5,197.70 3,239,530.75 洛阳春都集团进出口公司 313,739.20 伊川肉联厂 132,656.18 2002年1-6月份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的价格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一致。 4 资金往来 为使公司尽快恢复生产,报告期内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生产启动资金7,504,641.87元。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新丰厂等资产已被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抵偿本公司的债务,目前资产转移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新丰厂提供生产资金1,598,885.14元。 4.关联交易余额 项 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一、应收账款 31,648,527.76 30,745,233.44 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11,404.21 1,411,404.21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 26,899,039.56 27,571,726.01 洛阳春都集团商丘肉类联合加工厂 170,591.09 170,591.09 洛阳市现代化养鸡场 1,591,512.13 1,591,512.13 洛阳春都制药公司 1,575,980.77 二、其他应收款 328,844,201.20 327,292,412.51 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4,528,559.66 154,528,559.66 洛阳春都房地产开发公司 37,210,000.00 37,210,000.00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 52,352,468.92 50,800,680.23 洛阳春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洛阳春都畜禽有限公司 31,197,509.00 31,197,509.00 洛阳春都食品水产有限公司 2,871,954.00 2,871,954.00 洛阳商业研究所 6,000,000.00 6,000,000.00 洛阳春都集团伊川肉联厂 618,090.20 618,090.20 河南九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0 8,000,000.00 洛阳春都饮品公司 858,396.65 858,396.65 洛阳春都集团特种包装材料公司 4,987,222.77 4,987,222.77 洛阳春都广告公司 220,000.00 220,000.00 三、应付账款 5,300,047.98 5,215,752.81 洛阳春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3,817,666.51 3,817,666.51 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 440,014.97 416,502.47 洛阳春都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574,370.05 1,355,675.25 河南九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83,800.36 183,800.36 洛阳春都食品水产公司 146,560.32 146,560.32 洛阳春都集团商丘肉类联合加工厂 -1,101,954.89 -1,101,954.89 伊川肉联厂 93,712.58 97,352.58 洛阳市现代化养鸡场 145,878.08 300,150.21 四、其他应付款 7,504,641.87 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04,641.87 六、或有事项 本年度公司分六次为洛阳巨龙通信设备集团公司8,9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由于该公司已经偿还部分借款,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实际担保额为4700万元。 七、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18,598.00万元已全部逾期,至今仍未偿还。 九、债务重组事项 本公司无债务重组事项。 十、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本公司无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原大股东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单位占用公司资金36,049.27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32,884.42万元、应收帐款3,164.85万元。本公司已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了12,567.68万元坏帐准备,并且积极通过司法程序请收欠款,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2001年4月,本公司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偿还债务。2001年9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下发了(2001)洛执字第365-1号、369-1号、372-1号、374-1号、375-1号和370-1号、37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变卖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共计47,200,000股、16,129,082股,以每股价格人民币3.72元给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抵偿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共计人民币235,584,001.8元。由于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上述股权冻结。 (2)2001年11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裁定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变卖所属的洛阳春都饮品有限公司价值1,339.88万元的土地和房产、洛阳春都制药公司价值1,309.36万元的经营权及部分资产、洛阳春都实业有限公司价值7,589.89万元的固定资产给本公司以抵偿所欠相应债务。 2001年12月,公司已将洛阳春都饮品有限公司价值1,339.88万元的土地、房产作价1100万元出售给洛阳民生制药有限公司,出售损失为239.88万元;目前,其他8,899.25万元抵债资产的转移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由于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偿还所欠债务,其持有的本公司30,070,000股国有法人股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冻结。 2、本公司财务报告中披露的2001年1-6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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