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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达声A:出资受让土地经营权等
2002-07-30 06:20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02年7月29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二十二楼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7,344,194股,占 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32.97%,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张红斌先生主 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依次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47,344,194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审议通过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为:二人合计每年7万元人民 币(含税)。 2、《关于深圳市赛格达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受让宗地号为K801-0009 号宗地项目开发经营权益的议案》 47,344,194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并同意授权总经理经营班子办理签订协议等具体事项。 有关该项交易的详细内容参见2002年6月29日《证券时报》及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刊载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达律师事务所朱皓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本公司章程 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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