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特 力: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2002-08-01 06:1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我司于2002年3月5日与深圳平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平泰公司)签订了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我公司下属深圳市华通汽车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平
泰公司,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我公司提出终止股权转让合同。为此平泰公司向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判令我
公司提供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本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此项诉讼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公告及股票停牌的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董事会拟于2002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刊登《深
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因此,特请
求在2002年8月1日上午ST特力A、B股停牌半天。
    以上申请,请予批准!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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