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董、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2-08-02 05:38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8月1日上午10:30在中国天津和平区贵州路45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白玉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改造方案,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3700万元; 3、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即将签署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干化塘清淤承包合同》。由于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同属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因此本合同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白玉女士、张文辉先生、王月清先生和朱敏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是按通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公平合理。由于该合同涉及金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71万元,属于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在2002年8月5日该合同签订后发布相应的关联交易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一日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1日上午11:30在中国天津和平区贵州路45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于瑞华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李凯健先生、窦振明先生因为出差在外地而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本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即将签署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干化塘清淤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同属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因此本合同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是按通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公平合理。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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