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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科控:2002年中期报告摘要
2002-08-03 05:40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了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集团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了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集团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玻科控、深南玻B; 股票代码:000012(A股)、200012(B股)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国斌 证券事务代表:张志平 联系地址:中国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 联系电话:86-755-26860666 联系传真:86-755-26692755 电子信箱:szcsgcsg@public.szptt.net.cn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净利润 82,130,130 79,220,7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1,253,016 77,688,717 每股收益 0.121 0.117 净资产收益率 4.26% 4.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2 0.19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1,928,254,311 1,846,507,758 每股净资产 2.85 2.7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84 2.72 说明:1、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净利润: 82,130,130 - 补贴收入 (350,000) - 营业外收入 (6,066,464) - 营业外支出 5,539,350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1,253,016 2、境内外报表差异说明: 净利润 股东权益 按国际会计准则: 84,556,926 1,932,934,390 - 房地产收入确认、净值 5,439,960 - 递延税项 (5,032,727) - 长期递延支出 (2,491,477) (2,491,477) - 股利分配-股息 - 其它 64,681 (2,595,835) 按中国会计准则: 82,130,130 1,928,254,311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数及股份结构无变化。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43,313户。 三、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数(股) 比例% 性质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87,175,364 12.88 A股法人股 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87,175,364 12.88 A股法人股 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76,204,633 11.26 A股法人股 招商局(玻璃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29,712,400 4.39 B股流通股 上海叶轩印务有限公司 8,798,151 1.30 A股流通股 深圳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5,878,371 0.87 A股法人股 宜昌桃花岭商贸总公司 5,197,945 0.77 A股流通股 武汉博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122,900 0.76 A股流通股 崇明县利永线材厂 4,601,729 0.68 A股流通股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08,883 0.56 A股法人股 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是关联企业,同属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除此之外,以上其他股东未发现有关联关系。 以上股东持有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没有变化。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02年5月31日,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潮先生、曾南先生、周道志先生、龙隆先生、严纲纲先生、李景奇先生、丁九如先生、孙承铭先生、刘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焦志仁先生、杨海先生、袁定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002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曾南先生为公司总裁、孙静波女士为财务总监、吴国斌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3、2002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焦志仁先生为公司监事长。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截至2002年6月30日,本集团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99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8%,累计出口创汇2,532万美元,同比减少1.24%,外销比例42.79%;实现净利润8,213万元,同比增加291万元,增幅3.67%。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增减% 原 因 主营业务收入 48,995 48,091 1.88 主要是工业企业产品销售量增长 主营业务利润 19,374 17,931 8.05 主要是产品销售量增加及材料采购价格下降 净利润 8,213 7,922 3.67 主要是产品销售量增加、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及 财务费用减少 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额 -2,449 -1,938 -26.37 主要是由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及 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 项 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增减% 总资产 285,260 269,896 5.69 主要是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 股东权益 192,825 184,651 4.43 主要是上半年盈利 二、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范围及其经营情况: 南玻集团主营业务的范围:主要进行高级浮法玻璃原片及工程玻璃、新型显示器件和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结构陶瓷材料产品的研制、开发以及生产经营,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与安装, 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投资控股等。 2、报告期内,集团经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1)按行业划分: 单位:人民币元 行 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工业 462,198,178 273,697,518 188,500,660 房地产业 21,123,623 16,356,837 4,766,786 建筑装饰业 6,623,449 5,046,009 1,577,440 合计 489,945,250 295,100,364 194,844,886 (2)按地区划分: 单位:人民币元 地 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中国 284,185,207 154,075,873 130,109,334 美国 51,968,981 41,140,218 10,828,763 澳洲 8,627,136 6,296,207 2,330,929 其他国家 149,048,243 97,472,383 51,575,860 小计 493,829,567 298,984,681 194,844,886 各地区间相互抵消 3,884,317 3,884,317 合计 489,945,250 295,100,364 194,844,886 (3)占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行业: 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占总收入的% 主营业务毛利 占总利润的% 工业 462,198,178 94.34% 188,500,660 96.74% 3、集团没有对报告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三、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公司没有募股资金也没有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四、公司以前没有对外披露过报告期的盈利预测。 五、公司下半年的经营计划 1、下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亿元人民币。 2、切实抓好生产经营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利润最大化。要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全力以赴做市场、抓市场,在确保完成今年任务的同时为明年打好基础。继续强化精品意识,以最低的消耗生产出最好的产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库存和应收账款控制,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的监督控制作用,全面实现预算任务。 3、继续抓紧在建工程建设,保证项目按时优质竣工投产。 4、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步伐,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坚定不移地走高端产品路线,向高技术、高质量、高附加值要效益。加大研发力度,提高消化吸收能力,勇于创新,保持在行业领先地位和市场竞争优势。 5、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力度,加快库存处理和资金回笼速度。 6、适应形势,与时俱进,加强企业战略研究与管理。 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忠诚敬业,具有竞争力的干部队伍。 六、集团经营情况稳定,预测下一报告期的经营成果与去年同期相比,不会有大幅度的变动。 七、集团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2002年5月31日股东大会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1年末总股本676,975,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3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已于6月底实施派现工作。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海南南玻实业发展公司与海南越海建设经济开发公司之“华侨之家”一案。1999年11月26日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以(1999)海南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裁定,要求越海公司归还本公司房款17,153,423.36元人民币及该款利息损失的70%,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退还未售华侨之家所有房屋。本公司不服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0年8月3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0)琼民终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裁定维持原判。海南南玻实业发展公司仍然认为判决有失公允之处,公司利益遭受侵犯,遂于2000年12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获受理。2001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2000)民监字第568号文裁定:撤销海南省高院和中院的判决,指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收购兼并事项。 四、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详见有关财务报告附注。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本集团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集团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没有向集团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本公司对集团下属公司贷款担保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单位:万元) 美元 人民币 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 100 1,000 深圳伟光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 2,000 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500 500 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1,300 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1,505 14,100 南玻(天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25 合 计 2,105 19,525 3、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七、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含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八、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由于公司原A股审计机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被财政部吊销其执业资格,公司董事会2001年10月30日对外公告解聘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集团A股审计机构,并提请2001年度股东大会追加确认。 2、由于本集团原聘请的A、B股审计机构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和安达信香港公司已决定将旗下业务加入普华永道,故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4月25日决定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集团2002年度A、B股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业经2002年5月31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财务报表(见附件) 二、财务报表附注: 1、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公司章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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