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2002年中期报告摘要
2002-08-15 04:49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独立董事柴强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赵广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2年8月13日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股票代码:600266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运成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
    联系电话 010 62035969转608 (010)62260806
    传 真 010 62035933
    电子信箱:yyc@bucid.com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威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
    联系电话 010 62035969转628
    传 真 010 62035933
    电子信箱:dawei@bucid.com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净利润 124,905,100.79 71,448,496.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13,899,108.44 63,680,497.77
    净资产收益率(%) 7.61% 4.78%
    每股收益(摊薄) 0.2082 0.1191
    每股收益(按月平均加权) 0.2082 0.11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0.1898 0.10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839 0.050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640,743,855.42 1,515,838,754.63
    每股净资产 2.7346 2.526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7094 2.5186
    说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 额
    减: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65,000.00
    资金占用费 11,076,026.27
    加: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24,245.03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10,788.89
    合 计 11,005,992.35
    第二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股东总数
    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95043户。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2年6月30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 持股类别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0.00 75.00 国有法人股
    普丰基金 229.98 0.38 流通股
    金鑫基金 195.45 0.33 流通股
    安顺基金 141.91 0.24 流通股
    中财担保 75.85 0.13 流通股
    同盛基金 69.19 0.12 流通股
    同德基金 65.77 0.11 流通股
    汉盛基金 50.54 0.08 流通股
    景业基金 45.85 0.08 流通股
    丰和价值 41.31 0.07 流通股
    说明: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报告期内所持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报告期末持有股数为45000万股,其所持股份未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况。
    2、前十名股东中同盛基金、同德基金同属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关系未知。
    四、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经换届选举和聘任,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有关变动情况如下:
    (一)经2002年6月30日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龙华、郁志桐、王亚忠、王立平、卢桂菊、林庆乐、赵广义、严复民、柴强、徐经长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柴强、徐经长为独立董事,佟永贵、马于明、王秉云、崔玉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崔正涛、张修尧、汤舒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孙树林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另经2002年6月17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付士明、肖红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二)经2002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龙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郁志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续聘赵广义为公司总经理;续聘杨运成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聘严复民、李文、杨运成、高登广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周维顺为公司总会计师。
    (三)经2002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崔正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一)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增减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574,232,262.41 444,130,302.20 29.29%
    主营业务利润 108,161,247.26 74,121,513.08 45.92%
    净利润 124,905,100.79 71,448,496.68 74.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3,186,716.97 -370,863,268.68 -192.54%
    变动原因分析: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将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净利润增加的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所得税返还款11,829.62万元。
    (二)总资产、股东权益与期初相比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增减比例
    总资产 7,335,192,976.46 4,744,098,498.99 54.62%
    股东权益 1,640,743,855.42 1,515,838,754.63 8.24%
    变动原因分析:总资产增加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将开发公司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股东权益增加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实现的利润而增加的股东权益。
    二、报告期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平稳运行,主要开发项目进展顺利。开复工面积131.5万平方米,其中,新开20.4万平方米,竣工31.2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23.4万平方米;北京地区现房销售额79,160万元,占北京市市场份额的5.83%(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02年1-6月份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额为1,358,000万元)。北苑家园、电子城、西黄村等项目销售业绩显著,其中北苑家园实现销售面积14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57,300万元。
    大柳树项目于4月28日开工。北苑家园项目五区住宅楼(30.13 万平方米)已竣工半数,其余栋号处于收尾及内外装修阶段,六区601#至606#住宅楼及其附属商业楼(11.80 万平方米)正在进行结构施工,小区配套同步进行。东直门综合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规划方案已报批至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金码大厦项目正处于内装修阶段。
    公司整体推出了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提出了″尊崇诚信,共创理想空间″的经营理念和″倡导现实生活主义,打造大众精品品牌″的开发理念,社会反应良好。
    三、报告期投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的使用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四、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计划比较
    公司在2001年年度报告的新年度经营计划中,曾披露2002年年度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6,100万元,实现净利润16,500万元。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7,423.23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5.38%;实现净利润12,490.5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5.76%。主营业务收入较低的原因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生产经营周期长和季节性因素影响所致,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处于紧张的施工阶段,三季度和四季度是公司的销售旺季,预计能够完成全年计划任务。净利润完成较高的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所得税返还11,829.62万元所致。
    五、下半年经营计划
    下半年,公司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080万元,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52,480万元。公司一方面抓好在建项目的建设和销售,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一些项目的前期工作,努力多开、多竣、多销售。
    大柳树项目1#楼力争年底结构封顶,4#楼结构施工过半,并计划实现部分预售,同时进行该项目二期规划设计。北苑家园项目五区、六区处于集中竣工、销售阶段。金码大厦项目计划下半年销售。东直门项目交通枢纽部分计划年内开工,合作开发商务区部分正在积极推进。积极推进四道口项目、半壁店项目、玉泉新城住宅小区项目、平房乡项目等开发前期工作,其中,半壁店项目位于北京昌平区兴寿镇,占地面积66.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32万平方米,定位于高档住宅,已完成立项。
    公司拟收购两个托管公司即北京市东湖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公司″)和重庆燕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燕城公司″)的股权,以及开发公司下属两个子公司即北京城建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京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如果完成收购,有利于公司扩大北京和开拓上海、重庆房地产市场,扩大公司主业规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增发计划的进展情况
    (一)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2002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报告期内尚未实施。公司计划在8月份实施该分配方案。
    (二)报告期增发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2001年年度报告新年度计划中提到公司争取在下半年报送增发材料的计划,鉴于目前有关政策和证券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研究决定取消该计划。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持续到报告期内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进展情况
    (一)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情况
    2001年年报中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出资2,700万元收购兴华公司持有的开发公司18%的股权事宜,报告期内已完成该项收购的有关手续。
    (二)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情况
    1、公司与北京新奥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3月6日签订的北京海淀区西三旗西二里住宅小区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公司将西三旗西二里项目转让给北京新奥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总价为10,420万元,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收到首期付款2,00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按合同正常履行。
    2、2001年11月19日,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公司″)与香港康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实公司″)签订合作合同,除综合交通枢纽由东华公司负责建设管理并交付使用、康实公司承担全部建设费用(交通枢纽初步设计费用由东华公司承担)外,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的其它部分以康实公司向东华公司支付前期及″三通一平″等费用为前提,东华公司将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其余部分转让给康实公司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康实公司将向东华公司支付项目前期及″三通一平″的补偿费133,00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建议书已于2002年3月25日获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双方合作成立″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建设东直门综合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中交通枢纽以外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02年4月3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项目规划方案已报批至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上述事项已在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
    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存在控制关系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1、担保:集团公司为公司的88,400万元短期借款、49,0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保证;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公司28,103万元短期借款、20,0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兴华公司、开发公司及东华公司35,400万元短期借款、10,0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保证。
    2、提供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公司向集团公司借款33,705万元,应付资金占用费1,944万元。
    3、租赁:报告期内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办公用房租赁协议,年租金633.28万元。
    (二)与不存在控制关系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1、提供劳务:
    (1)2001年年报中披露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兴华公司接受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新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合同正在履行,上述关联方在报告期内的交易金额为14,190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大柳树项目部接受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合同总金额7,546.88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公司接受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新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为24,991.90万元。
    上述劳务均为建筑施工类劳务,系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2、资金占用:公司为燕城公司提供资金2,100万元;公司为北京城建美尔广告有限公司提供资金50万元。
    3、担保: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未向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1、公司托管经营东湖公司、燕城公司,按照托管协议,因集团公司未取得上述两公司投资收益,故公司未收取托管费用。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二)重大担保合同
    1、2001年年报披露的公司十项对外担保合同中,除①、②、⑦三项合同已履行完毕外,其余七项合同均正在履行。
    2、2001年年报中披露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四项对外担保事项均正在履行。
    3、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一项对外担保合同正在履行。
    4、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一项对外担保合同正在履行。
    5、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的对外担保合同
    (1)公司为兴华公司向农行亚运村支行贷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002年6月13日至2003年6月12日。
    (2)公司为开发公司向华夏银行平安支行贷款1,9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002年6月27日至2003年5月27日。
    6、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签订的对外担保合同
    开发公司为沁春家园项目、迎曦园项目、京东丽景项目、田村路北塔1#楼、电子城项目313户商品房按揭贷款提供开发商保证,担保金额总计11,449.32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有关资料交贷款人或抵押权人代为保管之日止。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2、公司在2001年年报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01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公告,对公司应收集团公司和开发公司的两项应收款项提出了解决方案。(1)2001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以现金偿还所欠兴华公司款项7,221.49万元。兴华公司改制完成后,为收购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永丰项目″),对永丰项目进行了审计、评估。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公司认为该项目前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决定暂不收购该项目。(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收购兴华公司持有的开发公司18%股权工作,公司现持有开发公司49.5%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并在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将其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合并报表后,公司尚欠集团公司资金,公司收购开发公司项目正在进行当中。(该项解决应收款项问题的公告详见2002年5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五)其他重大合同
    1、2001年年报中披露的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2001年年报披露的五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公司2001年6月26日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海淀区大柳树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的金额8,853万元,建筑面积16.06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已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缴纳地价款8,853.43万元,因土地用途变更,须重新进行评估,该合同正在履行。其余四项合同均履行完毕。
    (2)2001年年报中披露的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1月19日与康实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东直门综合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合作合同》,合同标的133,000万元,已于2002年4月30日完成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该项目交通枢纽部分计划年内开工,合作开发商务区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2、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四项重大合同均正在履行。
    3、报告期内新签订的重大合同
    (1)开发公司与北京瑞丰恒太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9日签订《鲁谷小区项目合作开发补充协议一》,协议将2000年11月25日签订的《合作开发鲁谷小区项目协议》中北京瑞丰恒太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魏公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算面积5.2万平方米,合同结算总价为2,600万元,该合同正在履行。
    (2)开发公司与北京欧盛华商贸有限公司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于2002年4月25日签订五棵松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金额为5,440.4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2002年4月25日至2002年12月31日,该合同正在履行。
    (3)开发公司与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4月27日签订《电子城危改小区10#住宅楼施工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2002年4月15日至2003年5月2日,合同标的金额为3,013.48万元,该合同正在履行。
    (4)公司与民生银行正义路支行于2002年4月4日签订借款合同,标的金额6,000万元,合同期限2002年4月4日至2003年4月4日,该合同正在履行。
    (5)公司与交通银行东单支行于2002年5月10日签订借款合同,标的金额10,000万元,合同期限2002年5月10日至2005年5月9日,该合同正在履行。
    (6)公司与交通银行东单支行于2002年5月31日签订借款合同,标的金额10,000万元,合同期限2002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0日,该合同正在履行。
    (7)公司与商业银行地内支行于2002年6月3日签订借款合同,标的金额15,000万元,合同期限2002年6月3日至2003年6月2日,该合同正在履行。
    (六)公司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第六节 财务报告
    一、会计报表(见附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报告期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原因及影响:
    报告期公司持有开发公司的49.50%的股权,2002年1月起,开发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均由公司委派,相应取得了对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故自2002年1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从而导致下述科目变动幅度较大,其中资产负债类变动幅度超过30%,且占资产总额5%以上的科目有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存货、固定资产、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损益类变动幅度超过30%,且占当期利润总额10%以上科目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三、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半年度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四、公司章程文本。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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