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2002年中期报告摘要
2002-08-15 06:52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Guangzhou Hengyun Enterprises Holdings Ltd.
    (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穗恒运A
    股票代码:000531
    (三)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号
    邮政编码:51073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hengyun.com.cn
    电子信箱:hengyun@public.guangzhou.gd.cn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夏藩高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林国定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号
    电 话:(020)82099511
    传 真:(020)82098658
    电子信箱:hengyun0531@21cn.com
    股证事务授权代表:李德鑫
    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同上。
    电子信箱:ldx1972@sina.com
    (六)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2年11月30日。
    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工业区西基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1106225。
    3、税务登记号码:440101231215412。
    4、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5、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10号健力宝大厦25楼。
    (八)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净 利 润 43,120,226.54 30,853,415.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3,428,297.35 31,614,919.22
    每股收益(摊薄) 0.162 0.116
    每股收益(加权) 0.162 0.116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6.92% 5.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7.22% 5.5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809 0.340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22,911,430.65 579,791,204.11
    每股净资产 2.337 2.17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315 2.159
    注:报告期公司共发生非经常性损益-308,070.81元,具体项目构成和金额如下:
    1、股权投资差额摊销:86,349.64元;
    2、营业外收支净额:-394,420.45元。
    二、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
    2、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60,282户。
    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2年6月30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本期 占总股本 股份性质
     增减 比例(%)
    1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95,978,173 0 36.01 国家股
    2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49,856,053 0 18.71 国有法人股
     业发展总公司
    3 广州黄电实业有限公司 12,865,446 0 4.83 发起人法人股
    4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962,700 0.3612 流通股
    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00,250 0.2627 流通股
    6 蒋吉辉 550,106 0.2064 流通股
    7 许聘三 470,000 0.1763 流通股
    8 劳伟荣 425,354 0.1596 流通股
    9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268,620 0.1007 流通股
    10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52,100 0.0946 流通股
    注:(1)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的42,673,921股被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相关信息披露于2001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的17,000,000股质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相关信息披露于2002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大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电实业总公司更名为广州黄电实业有限公司。
    4、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变更情况,控股股东仍为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变动。
    2、报告期内,陈业新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增补洪汉松先生为公司监事。相关信息披露于2002年5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按照中国证监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选举丛锐、石本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信息披露于2002年7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指标的重大变化及其原因(单位:元)
    项 目 2002年1至6月 2001年1至6月 增减幅度(%)
    主营业务收入 420,382,747.23 388,467,782.73 8.22%
    主营业务利润 134,987,059.67 87,661,109.23 53.99%
    净利润 43,120,226.54 30,853,415.62 39.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012,707.18 -42,443,385.08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825,961,188.82 1,606,788,739.04 13.64%
    股东权益 622,911,430.65 579,791,204.11 7.44%
    上述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抓好电量的调度,上半年多发电、满发电,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8.22%。
    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通过招投标和订购期货油,降低燃料和备品备件采购成本,严格控制各种费用开支,使公司主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53.99%,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39.76%。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是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生产经营情况
    1、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的总装机容量为57万千瓦,在广州市属发电企业中居于第二位。报告期内,公司发扬"安全、文明、团结、奉献"的企业精神,紧紧抓住省内用电增长的机遇,通过强化管理和狠抓安全生产,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公司2002年上半年共完成发电量10.27亿千瓦时(含投资企业),较去年同期增长9.68%;其中上网电量9.5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10.72%。200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038.27万元,净利润4,312.02万元,每股收益0.162元。按行业、产品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分 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
    按行
    业分 工业企业 399,586,433.08 264,702,177.22 132,278,383.12
     商业企业 20,796,314.15 17,951,292.83 2,708,676.55
    按产
    品分 电力销售 399,586,433.08 264,702,177.22 132,278,383.12
     燃煤销售 20,796,314.15 17,951,292.83 2,708,676.55
    注: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均在本地区内,故无须按地区分类列示及编制地区分部报告。
    2、报告期内抓紧抓好本公司参与投资的C厂二期1×210MW"以大代小"技改项目(七号机组)建设。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的各项主体工程已竣工,并于2002年6月18日通过了有关技术部门的验收,新机组当日整组启动和并网发电。经过试运行,七号机组于2002年7月29日投入商业运行,正式投产发电。该机组的投产扩大了本公司的电力主业规模,并将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相关信息披露于2002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齐抓共管、多管齐下,使我司的安全生产纪录跃上一个新台阶。到2002年6月30日止,公司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751天,正努力实现第五个安全无事故年。报告期内,公司被评为广州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4、强化目标成本管理,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一是密切市场动向,通过订购期货油和采购质优、价格合理的燃煤,有效地控制了占生产成本份额最大的燃料成本;二是搞好财务管理,按季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严格控制资金占用和行政后勤开支,厉行节约,努力降低管理费用;三是继续对燃料和物资采购实行招投标,降低采购成本,并强化备品备件管理,减少库存;四是合理安排机组调峰,处理好峰谷比与发电量的关系,调整强化技术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技术专长节能降耗。
    5、做好恒运C厂六号机组环保改造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对脱硫环保改造方案进行审查论证,获得批准和通过。工程改造的设计、设备供应厂家和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前期工作已全面展开。相关信息披露于2002年5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细化目标责任考核,充分开发利用企业人力资源。将公司年度的总目标细化落实到各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并分解到各个时点。各部门根据各时期的任务,层层推进工作,使整个公司的管理系统、协调地运作,有效地保证了总目标的实现。同时,我们还加大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力度,在没有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完成了七号机组运行、检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报告期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以前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沿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
    2、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拥有一台5万千瓦燃煤机组,注册资本7,160万元,为中外合作企业。本公司持有其5%的股权,并负责经营管理。报告期内,该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6,052.11万元,净利润1,431.47万元。
    3、公司参股投资15%股权的高科技项目广州飒特电力红外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研制、销售红外检测设备,注册资本4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03.61万元,净利润-588.76万元。
    4、公司参与投资的C厂二期1×210MW"以大代小"技改项目(七号机组)于2002年7月29日正式投产发电,进一步壮大了公司的电力主业。
    5、公司参股投资10%股权的广州美特容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包装容器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本为18,645.36万元。该公司已启动清算程序,目前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四)下半年经营计划
    1、继续狠抓安全生产,实现第五个安全无事故年,力争完成全年上网电量目标。
    2、做好七号机组的技术、消缺与竣工结算工作,确保其正常商业运行并取得好的经济效益。(由于电网出线容量限制,近期发电能力无法全部发挥。)
    3、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六号机组的环保改造,尽早完成设计、定货、打桩等相关工作。
    4、搞好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进一步强化目标成本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五、重要事项
    (一)公司2002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2年5月28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266,521,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6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向个人股东每10股派现金1.28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7月15日,除息日为2002年7月16日,红利发放日为2002年7月16日。相关公告刊登于2002年7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期的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事项。
    (五)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参见本报告"会计报表附注"中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部分。
    (六)报告期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期的上述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期的重大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期的上述事项。
    (七)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无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期的承诺事项。
    (八)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从事审计的会计师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雄溢、陈维喜。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中期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九)报告期内公司对各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表述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增加有关新内容。由于以前年度在执行有关减值准备政策时已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修改有关表述内容对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相关信息已披露于2002年6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会计报表(见附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1、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无变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变化。
    2、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产、资本经营 第一大股东 国有 张永德
     管委会大楼中座
广州恒运热电(C)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产、销售电力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厂有限责任公司 西基路
     陈传实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运输和销售 子公司 联营 电力燃料公司 创业路
     肖晨生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动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限责任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 1,000,000.00 1,000,000.00
    力燃料公司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2.6.30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95,978,173.00 36.01 95,978,173.00 36.01
广州恒运热电(C)厂 252,000,000.00 45.00 252,000,000.00 45.00
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 550,000.00 55.00 550,000.00 55.00
力燃料公司
    (4)关联交易的内容
    ①采购货物(煤、油)
企业名称 2002年1-6月 占总采购煤比例 2001年1-6月 定价政策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5,351,943.65 47.51% 18,116,303.42 按合同或协议执行,按质定价,无高
电力燃料公司 于或低于要公司正常采购价格的情况
    说明:购入的燃煤已全部消耗,对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未构成影响。
    ②关联方应收款项
    项 目 2002.6.30 2001.12.31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69,476,335.20 88,157,163.72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 27,852,298.84 27,752,390.24
    说明:与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流动资金往来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未构成影响。
    ③关联方应付款项:
    项 目 2002.6.30 2001.12.31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燃料公司 326,364.25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61,722,054.67
    说明:与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流动资金往来款项已结清,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未构成影响。
    (5)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 业 名 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合作经营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 主要股东
    广州黄电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广州飒特电力红外技术有限公司 合作经营
    广州美特容器有限公司 合作经营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五)公司章程。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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