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健A:为他人提供担保
2002-08-24 06:30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8月22日形成决议:同意本公司为招商银行深
圳宝安支行向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提供的半年期人民币3000万元商业承
兑汇票保贴额度中的人民币2100万元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如果上述
额度到期后,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同意继续向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提
供半年期人民币3000万元商业承兑汇保贴额度,本公司将继续对其中的人民
币2100万元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总裁代表本公司与
银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公司于2002年8月19日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授信期间为2002年8月
19日到2003年2月19日。根据保证合同,授信额度是指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对于由授信申请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给予办理贴现的最高额度,在授信
期间,可根据《授信协议》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贴现申请人办理商业承兑汇票
贴现业务。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8月22日形成决议:同意本公司为沈阳和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壹年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
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总裁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
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签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商业汇票贴现总保证合同》
,本合同项下的被保证的主债权为:因商业汇票发生退票,由贴现银行从贴
现申请人帐户内收取未获而转为逾期贷款的人民币总额8000万元的款项。贴
现期限尚待银行确认。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1日,注册地点
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联合广场A座55楼,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法人代表杨明,经营范围:电子系统及设备的技术开发;通讯器材及
产品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由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科健信息
有限公司拥有其90%的股权,该公司销售科健手机。
    2、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5日,注册地
点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2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50万元,公司法人
代表吴力,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外设开发、研制;数传机、电子显示装
置制造;铝合金压缩铸件、塑料注塑件加工;电子计算机、机械电子设备、
家用电器批发、零售;机电一体化技术、环保节能技术开发、研制、转让、
服务;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该公司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02年6月30日止,
该公司资产总额244,040万元,负债总额为9797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
41,700万元)净资产145,379万元,资产负债率40.15%,流动比率为93.87%,
速动比率67.11%,信用等级为AAA。
    本公司与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手机产品分销商
,为其提供担保易控制和掌握风险。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较
好,为其担保风险性较小,另外,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将为本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担保合同涉及金额86989.384万
元(包括上述两笔担保),其中处于逾期状态的担保涉及金额6644.49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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