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自查报告等
2002-08-29 05:3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菲达环保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02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诸暨市望云路88号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3人,其中董事应松年委托董事刘吉瑞、董事岑 可法委托董事舒英钢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财 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菲达环保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菲达环保公司机构变动议案》; 设立科研工作部,下设总工程师办公室、项目处; 撤消原总工程师办公室。 三、审议通过了《菲达环保公司人事变动议案》; 吴法理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总工程师职务。 经总经理石培根提议,聘任: 何国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朱建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自查报告》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6日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菲达环保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02年8月26日14:00在公司总部(诸暨市望云 路88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寿长根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菲达环保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自查报告》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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