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科技:董事长变更
2002-09-19 06:10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18日上
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刘波董事
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
8788645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9%,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陈杰先生和张大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务:87886453
股同意,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股弃权,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选举高少初先生为公司董事:87886453股同意,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选举徐化群先生为公司董事:87886453股同意,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2、《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魏向辉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87886453股同意,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到会具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选举汪冬梅女士为公司监事:87886453股同意,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陈默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议案与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18日

    备查文件:
    1、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2年9月18日(星期
三)上午11:00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
事应到7人,实到5人,另有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高少初董事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刘波董事为公司副董事长(简历
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室部分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授权总经室不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
投资决策权。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9月18日

    附:简历
    高少初:男,35岁,助理工程师;1999年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优秀青年
企业家",2001年中山市"十大杰出市民";曾任中山市全禄水厂厂长,中山市供水
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山供水总公司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波:男,42岁,中国科学院博士。曾在上海能源研究所工作,先后在香港
理工大学、美国费城DREXEL大学、荷兰DELFT大学作访问学者。曾任中国科学院北
京科资电子公司高级工程师、北京惠能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平乐食品有限公
司总经理,现任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山市新迪能源与环境
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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