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提示性公告
2002-09-24 05:45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日前,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办法,从2002年10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以“年票制”为核心的新路桥管理办法,城区武汉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现有收费站点同时停止收费。办法规定,在入城收费站以内的本籍各类车辆和连续3个月内在站内行驶的外籍车辆,必须在每年年检前,按年度一次性缴纳通行年费。其他车辆按次数缴纳通行费,也可自主选择缴纳通行年费。
  本公司参股的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武汉长江二桥的投资收费经营权问题,解决方案正在协商中。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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