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配股事项等
2002-09-26 05:37
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25日上午9:00在东湖高新集团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数192450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立平先生主持。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02年度配股自检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配股资格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2002度申请配股符合现行配股条件的要求,具备配股资格,全体董事对董事会有关配股的所有决议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集团公司公司2002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大会对此方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股东配股比例和配售的总额 以200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59.22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计可配股份总数为8267.766万股。公司第一大股东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法人股东均承诺放弃配股权,因此实际可配售2496万股。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配股价格及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1本次配股价格拟定为股权登记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价的80%-85%或股权登记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80—85%。 2配股价格的参考依据: 参考本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及行业平均市盈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与配股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发行对象: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规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A股)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投资建设武汉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中心居住区,总规划用地236亩,规划建筑面积22.08万平方米。项目共需资金33343.30万元,除本次配股募集全部投入使用外,不足部分将通过其他筹资途径予以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六)配股预案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配股方案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七)授权事宜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该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配股相关的具体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配股方案尚需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初审,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2002年配股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武汉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中心区”一期工程,即中心居住区和国际学校。该项目作为光谷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文化教育配套项目。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东湖开发区关山口桥上熊地区,西邻100米宽的城市景观主干道关山一路,为二类居住用地。本项目规划用地236亩,总建筑面积22.0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4,绿化率为35%。本项目拟采取由公司自己独立完成项目开发全过程,通过出售建成楼面获利的开发模式。项目总投资约33070.2万元,除本次配股募集全部投入使用外,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项目预售回款等方式解决。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假若项目建成后全部出售,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44,689万元,实现开发利润11,130万元,项目总体收益率为16.31%,动态回收期为40.74个月,投资内部收益率(IRR)为20.4%。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有限公司为集团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事务所,并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表决情况:同意1924504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1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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