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长城A:董事会通过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2-10-24 06:55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
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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