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洲 坝:重大事项
2002-10-30 05:37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了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议,会议由张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7名,6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3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的项目投资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特制定《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宜昌市环城北路商居组团房地产项目。
    公司拟对宜昌市环城北路商居组团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销售前景看好。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4400m2,总投资5548万元,投资利润率13.5%,投资效益较为显著。本公司决定独自出资2000万元开发此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项目的土地转让协议已与政府部门谈妥,即将开始为期2个月的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整个项目开发预计需一年半左右时间。
    四、审议通过了《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产权管理,理顺产权关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设立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规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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