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受让土地
2002-10-31 05:3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9日上午在上海市赤峰路8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潘志纯独立董事和王立国董事因公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委托冯正权独立董事和林学言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分别以以下的表决结果,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2年三季度报告》的决议
    会议以11票赞成(其中2票授权委托),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公司2002年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受让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生活区内土地的决议
    会议以11票赞成(其中2票授权委托),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同意受让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内土地。
    (一)交易概述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地处上海市奉贤区,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市级工业区,是实施上海市和长江三角洲发展战略的南上海新兴工业基地。本公司决定由本公司与上海奉浦经济发展总公司合作成立的“上海同济奉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该开发区生活区内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
    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出让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受让方:上海同济奉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合资当事人:
    (1)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2,250万元人民币,占90%。
    (2)上海奉浦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
    出资250万元,占10%。
    2、注册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该地块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受让的地块位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生活区内,四至位置为:东至四号线;南至四季花园二期;西至韩谊路;北至奉浦大道。土地实用净面积约为396.40亩,带征面积约为41.60亩,合计约为438亩(以上土地面积最终以国家房屋土地管理局实际勘查为准)。
    2、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地块为国有土地,受让方在履行转让双方签订的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成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房产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使用年限自颁发该地块《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之日起算。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约名称:关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生活区内土地出让协议书
    2、转让价格:该地块实用面积综合出让价格为人民币40元/亩,计人民币15,856万元,带征地价格为人民币6万元/亩,计人民币249.6万元,合计人民币16,105.6万元。
    3、定价政策:以该地块相邻地块价格为参考依据。
    4、付款方式、时间:双方签订协议后,受让方将尽快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2,250万元(该定金是出让金的一部分)。其余款项,受让方在年内以现金分期支付完毕。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影响
    根据现有资料计算,要完成对该地块的开发,预计共需要投入81,345万元,项目完成后,可实现销售收入约91,060万元,实现利润约为9,715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2%,同时,与房产开发相关的业务,可利用本公司现有的资源,获取相应受益。
    (六)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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