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2002-11-02 06:5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于2002年10月31日与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最高
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
备,合计财产评估总值人民币22,150.98万元,作为本公司与该行授信
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的抵押物。该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自2002年10月31
日至2004年9月18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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