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原 宜:第二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
2002-11-16 06:42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股权冻结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 3849.3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1%。因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与宜昌市财政局债务纠纷一事,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 持本公司3849.3万股国家股被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冻结,冻 结期限为一年(从2002年11月12日起至2003年11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