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原 宜:第二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
2002-11-16 06:42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股权冻结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
3849.3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1%。因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与宜昌市财政局债务纠纷一事,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
持本公司3849.3万股国家股被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冻结,冻
结期限为一年(从2002年11月12日起至2003年11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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