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恒A:聘任朱海彬为公司总经理等
2002-11-27 06:54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五次(临时)会议于
2002年11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李
庆杰、康承、张鸿雁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以书面形式委托董事朱
海彬、戴伟鸿、郑学定代理出席此次董事会议并对此次会议所有议案行
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古
焕坤先生主持,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聘任公司董事朱海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戴羿先生、张雪松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
    三、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李庆杰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董事
会需更换董事一名。经讨论,董事会提名郑扬宏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四、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朱海彬先生因工作变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故辞去董事会秘书
一职,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易中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四届五次(临时)会议决定,2002年12月30日(星期
一)上午9:00时在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宝恒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见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

    特此公告。

附:朱海彬、郑扬宏、戴羿、张雪松、易中胜简历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7日
附:朱海彬、戴羿、张雪松、郑扬宏、易中胜简历

    朱海彬简历:朱海彬,男,1963年5月出生,广东兴宁人,浙江大
学工学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89年进入公司后历任公司秘书、团
委书记、企管部副经理、万宝电子二厂厂长,1998年任宝恒集团公司总
经理助理,1999年6月至今任宝恒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戴羿简历:戴羿,男,汉族,1958年9月出生,江苏省徐州市人,
民革会员,经济学博士,副教授。1975年4月至1980年7月,下乡至江西
省宁都县回埠公社马头林场当知青;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就读于广东
中山大学经济系;1984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1985年
9月至1986年7月在上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进修;1986年9月至
1989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1989年9月至1991年7
月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攻读
博士学位;1994年7月至1998年8月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曾任经济系副
主任;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在宝恒集团秘书处任副秘书长;1999年9
月至今任宝恒集团管理发展部经理。
    张雪松简历:张雪松,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广
东龙川县人,研究生学历。1978年9月至1981年7月在广东惠阳农校读
书;1981年7月至1983年6月在广东龙川登云公社党办任职;1983年7月
至1988年6月在深圳市宝安县石岩镇府任职,历任党办资料员、统计员、
团委书记;1988年7月至1989年12月在深圳市华宝集团业务部任副经理;
1989年12月至1991年12月在深圳市华宝集团编织袋厂任厂长;1992年1
月至1994年10月在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公司任经理;1994年10月至
1996年12月任深圳市华宝集团副总经理兼西部房地产公司经理;1997
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深圳市华宝集团总经理;1999年1月至今任深圳
市嘉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扬宏简历:郑扬宏,男,1953年11月出生,广东五华人,大学文
化,中共党员。1973年9月至1973年12月在五华县师范学校教师进修班
进修。1974年1月至1974年7月在五华县蓝坑学校担任教师;1974年8月
至1974年12月在五华县周江公社办公室任资料员;1975年1月至1982年
12月00423部队任组织宣传股干事,00429部队政治部宣传干事;1983
年1月至1994年1月在深圳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干事、副
主任、组织部代理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部长;1994年1月至2002年8
月在深圳市旅游协会工作,任协会第三、四届常务副会长;2002年8月
至今在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
    易中胜简历:易中胜,男,汉族,1952年6月出生,湖南长沙人,
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69年1月至1974
年5月下乡至湖北省京山县当知青;1974年5月至1975年11月在武汉电子
技工学校读书;1975年11月至1987年8月在武汉电视机厂任技术员;
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中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至
1992年7月在武汉工业大学任教;1992年7月至9月在深圳市宝安县党校
任教;1992年9月至1993年9月在宝安县城建发展总公司任股份办负责人;
1993年10月至1994年7月任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
1994年8月至1999年4月任宝恒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期间1996年11月参
加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秘书公会联合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经专
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合格证;1999年4月至2002年7月任深圳新安湖实
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7月至今任宝恒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五次(临时)会议决定,2002年12月30日(星期
一)上午9:00时在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宝恒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李庆杰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李庆杰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董事
会需更换董事一名。经讨论,董事会提名郑扬宏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郑扬宏简历已在董事会四届五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披露)
    4、关于在董事会下设立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讨论决定,
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和“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
    以上提案1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详细内容于2002年10月
30日在《证券时报》第24版董事会公告中已披露;其他提案须经股东大
会以普通决议批准,其中:提案4详细内容已在2002年7月3日《证券时
报》第13版公司董事会四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提案2、5、6详
细内容已在2002年8月16日《证券时报》第22版公司董事会公告中披露。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2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
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持股凭证,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请持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帐户有效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投票委托书,于2002年
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在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宝恒大厦403室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7754517 27754293
    联系人:汤晓音 范步登
    传真(0755)27789701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的所有文件。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宝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独立
意见:
    一、提名董事。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名郑扬宏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郑扬
宏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我们通过了解朱海彬、戴羿、张学松
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同意董事会聘任朱海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
任戴羿先生、张学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我们通过了解易中胜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认为易中胜先生符合任职条件,同意董事会聘任易中胜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
    四、以上人员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的情
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

                      独立董事签名:郑学定
                             黄振辉
                         200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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