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洲 坝: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整改方案等
2002-12-03 05:43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30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了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议,会议由张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9名,4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7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整改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于2002年7月25日至27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检查”,并于2002年10月向我公司下达了《现代企业制度检查整改通知书》,我公司针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并形成了整改方案。该整改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修订《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计部门应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为规范管理,决定将《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四条“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工”附表中总经理分工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即将原附表中“主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机构编制、行政监察、审计、质量体系运行、企业发展战略;”修改为“主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机构编制、行政监察、质量体系运行、企业发展战略、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修改后的《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一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理财的决策权并全权负责实施”的决议,与《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十二条“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公司及所属单位1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含兼并、重组等)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因此,董事会决定撤消第一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作出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理财的决策权并全权负责实施”的决议,经理层对外投资权限执行《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四、审议通过了《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与监督,根据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公司对1999年制定的《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修改后的该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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