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春 都:股价异动之风险提示
2002-12-10 06:47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董事会已作如下说明:
    公司将于2002年12月11日刊登重大事项公告,2002年12月10日停牌一
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是《证券时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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