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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董事会公告
2003-01-17 06:43
证券代码:000014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00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996年5月27日本公司为深圳市大东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的一笔 金额为港币10,000,000.00元、期限为6个月的贷款提供担保,此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偿还。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3月31日第195号应诉通知书,贷款银行已以该单位 拖欠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为由对本公司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提起诉讼。本公司曾就深圳 大东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友权以假材料骗取本公司担保的刑事诈骗行为于1997年 12月31日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并已立案侦察。后因黄友权涉嫌诈骗一案证据不足,深圳市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作出编号为[(1997) 深中法经一初字第195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为:深圳市大东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欠原告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驳回原告要求本公司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的请求。此案已结。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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