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购买股权
2003-01-25 05:46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月23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举行,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7009万元受让上海富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诚股份")拥有的上海昌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昌安公司)50%的股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昌安公司简介
    昌安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法定代表人:孙平,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法定地址:上海市徐泾镇花徐公路115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房地产代理服务、销售、装璜、材料、建材、物业管理。
    昌安公司股东情况:
    上海富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5%;
    上海兆基实业发展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
    上海金琦实业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
    昌安公司于1995年至1997年开发了位于青浦沪青平公路1533号"长堤别墅"。"长堤别墅"占地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单体别墅42栋,联体别墅22栋,销售率达100%。
    2000年末,公司在距"长堤别墅"3公里处开发"长堤花园别墅","长堤花园别墅"位于沪青平公路银涛高尔夫球场北侧,与球场仅一河之隔,以纯坡地、景观、大型半岛会所形成自然、生态、高尚的居住环境。小区占地330亩,建造156套独栋别墅,绿化率达70%以上,共分三期开发。一期五组团22000平方米已于2002年4月初开工,现1、3组团已获预售许可证。"长堤花园别墅"三期工程计划2005年峻工,全部项目完成预计可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亿元。
    二、富诚股份简介
    富诚股份成立于1997年8月,法定代表人:孙平,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16层H座,经营范围:国内商业(除专项规定),物资供销,高新技术、包括工业、农业的项目投资,财务、商务、经济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
    三、股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本公司于2003年1月23日与富诚股份签订受让昌安公司50%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根据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上会整评报字(02)第153号《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03)第013号《审计报告》,昌安公司截止2002年11月30日评估净资产为13821万元,经协议双方确认,本公司以人民币7009万元价格受让富诚股份拥有的昌安公司50%的股权。
    2、《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公司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富诚股份支付股权转让定金。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本公司应支付合同总价款70%的股权转让款。
    4、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80%之日起2个月内富诚股份应完成股权转让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富诚股份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本公司应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其余20%。
    6、《股权转让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及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全权授权陈国文先生办理上述股权受让事宜。
    五、本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股权受让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23日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1月24日在浏阳市神农山庄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朱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提名刘丛友先生、张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1月24日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正祥,作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正祥
    2003年1月24日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正祥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24日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郑焱,作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郑焱
    2003年1月24日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焱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24日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谦,作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谦
    2003年1月24日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谦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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