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科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03-02-26 06:45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3年2月24日召开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资产托管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继续托管中山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市场资产构成了重大关联交易。因此,在董 事会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与会的2名关联董事均遵守了回避制度。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2.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 该议案进行表决时,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 票权。这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3.该交易的价格和方式对交易的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 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对某些特 定股东利益产生损害的行为。 4.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一并拥有市场公司市场的全部经营权,通过对该部分市 场的整体规划运作,实现规模效应,防止同业竞争,公司可降低运作成本,获得稳定的回报。 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对独立股东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长远利 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签名: 200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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