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原 宜: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2003-03-11 06:45
证券简称:ST原宜 证券代码:000826 公告编号:2003-14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2年度,公司与宜昌中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磷化工)在湖北省宜昌市签 订了货物销售协议共计六份,合计销售金额为1147万元,协议涉及到的货物主要为五钠、化 工物资及工业用辅材。2002年度,公司与中磷化工签订中磷协议,将公司所属磷酸盐化工厂 固定资产8600万元租赁给该公司(刊登于2002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与《证券时报》 中),该租赁事项经公司第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02年度,该租赁事项公司取得租赁 收入335.4万元,其中计入其它业务收入124.87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由于公司与中磷化工之间不存在股份关联关系,因此公司在处理与中磷化工的销售货物 交易未将其认作关联交易,但由于中磷化工法人代表熊涛先生在2002年12月31日前兼任我公 司下属磷酸盐分公司负责人,根据深圳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三节关联交易的 规定,熊涛先生在公司所属磷酸盐分公司与中磷化工的任职构成了公司与中磷化工为关联自 然人的关联交易,在2002年12月31日前,公司与中磷化工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2002年度内 与中磷化工之间的销售货物应视作关联交易。公司由于未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工作 中的失误未将该项关联交易及时对外公告,现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 积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熊涛先生已于2002年底被免去公司所属磷酸盐分公司负责人职务。目前,公司与中磷化 工已无任何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宜昌中磷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9日,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长江路 29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熊涛;主营业务:工业原材料、化工产品的 生产与销售。2002年12月31日,宜昌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为26,173,938.48元,净 利润为-3,826,061.52元。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涉及主要内容: 2002年度,公司2002年度与中磷化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共计六份,销售合同的具体签订 内容如下所示: (1)2002年1月1日,公司与中磷化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销售货物主要为生产用化工物 资,合同签订销售金额为150万元; (2)2002年2月1日,公司与中磷化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销售货物主要为生产用化工物 资,合同签订销售金额为100万元; (3)2002年3月10日,公司与中磷化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销售货物主要为化工用辅助材 料,合同销售金额为200万元; (4)2002年4月10日,公司与中磷化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销售货物主要为化工用辅助材 料,销售金额为160万元; (5)2002年3月10日,公司与中磷化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销售货物主要为五钠,销售金 额为350万元; (6)2002年4月18日,公司与中磷化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销售货物主要为五钠,销售金 额为350万元。 公司与中磷化工签订合同按实际订单交货,以上六份合同经结算共计销售金额为1147万 元,销售货物中主营业务销售为535.98万元,主要为销售五钠1803.425吨;其它业务销售为 610.91万元,主要为辅材料销售243.67万元,化工物资367.24万元; 2、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比例:公司与中磷化工的关联销售占同期销售的比例为23.89%, 租赁业务占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100%; 3、关联交易定价政策: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政策依据市场定价; 4、交易款项说明:上述交易款项已于2003年全部收回。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中磷化工销售库存商品五钠属公平交易,是正常的销售行为;销售辅助材料和化 工物资是因为公司2002年将固定资产租赁给中磷化工经营,公司全年已属停产状态,公司的 辅助材料和化工物资已不能再利用,所以变卖给中磷化工。 此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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