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关于受让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的公告
2003-03-22 05:33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集团)共同受让重庆市财政局持有的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8,394.918万股国家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2]653号),财政部同意现由重庆市财政局所持西南药业8,394.918万股国家股分别转让给太极集团有限公司1,994.918万股,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00万股,转让后股份性质变为国有法人股。
    二、2003年3月19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西南药业”股票义务的函》(证监函〔2003〕51号)的批复。批复主要内容为:
    1、考虑到目前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本次转让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控股地位未发生实质改变,并且你们准备长期持有西南药业股票等情况,同意豁免你们因本次收购而持有、控制西南药业56.42%的股份(其中,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41%的股份,并控制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43.01%的股份)而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今后你们若增持西南药业股票,必须按《证券法》的规定以要约方式进行,除非事先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你们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若持有西南药业股票,视同你们持有西南药业股票。对此,你们也必须按上述要求立即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三、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持有西南药业6,4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43.01%,太极集团持有西南药业1,994.918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13.41%。
    四、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自公告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或持有西南药业流通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时间没有买卖西南药业流通股。
    五、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建设路68号;法定代表人:白礼西;注册资本:25,260万元;经营范围:中成药、西药、保健用品加工、销售,医疗包装制品加工,医疗器械销售,汽车二级维护及以下作业。百货,副食品及其他食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机械设备,建筑设备,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加工,中草药种植,水产养殖,商品包装,印刷,旅馆,旅游开发。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建设路68号;法定代表人:白礼西;注册资本:34,233.8万元;经营范围:零售中成药、西药、生物药、保健食品、保健用品、饮品、医疗器械。医疗包装制品加工,汽车二级维护及其以下作业,按(1995)外经贸政函字第2389号文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百货、副食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商品包装。中草药种植,水产品养殖,旅馆,餐饮,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汽车货运。
    六、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西南药业国家股后,均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七、备查文件
    1、财政部《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2]653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西南药业”股票义务的函》(证监函〔2003〕51号)
    3、重庆市财政局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协议》
    4、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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