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马龙:关于国家股股权转让的公告
2003-03-27 05:57
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3月24日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通知,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于2003年3月21日在马龙县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现根据有关规定,将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所持本公司国家股3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58%)中的1355.5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58%)协议转让给云天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共计4877.0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根据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所持本公司国家股3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58%)中的765.4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协议转让给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共计1515.5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签订协议后六十日内支付10%,股权过户后十五日内支付90%。 如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有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147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为其第一大股东(详见2002年1月4日《上海证券报》第10版);云天化集团将持有本公司股份1355.5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58%,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765.4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为其第三大股东;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上述两项《股权转让协议》尚需上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国家财政部批准以及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有关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6日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云南马龙 股票代码:6007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十一至十三楼 邮政编码:650011 法定代表人:董华 注册资本:68000万元 公司性质:国有独资 联系电话:0871-3200209、0871-6242659 联系人:白书云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3年3月24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报告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的是国有股份,尚需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及国家财政部的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报告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释义 本次持股变动:指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中的13,555,800股国家股(占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6.58%)转让给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 马龙县国资局:指云南省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云天化集团:指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马龙:指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省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 股份转让协议:指马龙县国资局于2003年3月21日与云天化集团就本次持股变动涉及的国家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十一至十三楼 法定代表人:董华 工商管理部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业执照号码:5300001002114 机构代码:29199121-0 税务登记号码:530103291991210 成立日期:1997年3月18日 注册资本:68000万元 公司性质:国有独资 股东名称:云南省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1-3200209、0871-6242659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有机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不含管理商品),甲醇、甲醛、尿醛树脂、甲醛衍生物、自来水的制造及自产自销;化工原材料,化工设备,压力容器,机电设备,备品备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汽车运输、起重货物,经济信息及科技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口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肥,塑料及其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工业气体,化工设备。进口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 二、控制关系 云天化集团的主要产权及控制关系参见下图: 三、云天化集团董事情况介绍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取得其他任职情况兼职情况 居住地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情况 董华532131196101260016中国昆明无董事长兼总经理健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天湖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鹏证券公司监事 余明中532131194503300018中国昆明无董事兼副总经理云通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董事长 孙振凤532131194509140027中国昆明无董事兼副总经理云天化集团水富分公司总经理 陆添义532131550418003中国水富无董事云天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 陈林532131630918001中国水富无董事云天化股份公司总工程师 刘文章532621631017005中国开远无董事兼副总经理红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桂家俊532502531022061中国开远无董事红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杨杰532502651130061中国开远无董事红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在本次受让云南马龙股份前,云天化集团还作为发起人股东持有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6818.18万股,占其股份总额的72.84%,除此之外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 五、云天化集团与本次股份转让的其他信息披露人马龙县国资局及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在股权、资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方面无关联关系。 第三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云天化集团持有云南马龙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书公布前,云天化集团没有持有云南马龙股份。 在2003年3月21日,云天化集团与云南马龙原控股股东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1、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受让方:云天化集团 2、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1355.58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6.58% 3、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本次转让股份为国家股,转让后变为国有法人股 4、转让价格:转让股份1355.58万股中的1275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70元,80.58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1.98元。 5、转让价款:4877.04万元人民币 6、支付方式:货币资金 7、支付时间: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 8、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3月21日 9、协议生效时间:财政部批准之日 10、特别条款:转让股份项下自2002年1月1日起所产生的损益由云天化集团享有或承担。 云天化集团不存在受托行使云南马龙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形,也未就持有、控制云南马龙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云天化集团将持有云南马龙股份1355.58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6.58%,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及国家财政部批准。 二、受让股份受限制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出让方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书面承诺,其转让给云天化集团的股份,未设置质押、冻结和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云天化集团独立持有上述股份,与云南马龙其他股东及云南马龙无任何关联关系。 另根据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与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于2001年12月28日签订的《国家股托管协议》,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已将包括云天化集团本次受让股份在内的3600万股股份全部委托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进行管理,托管期限至股份转让办理完过户登记之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后持有、控制的云南马龙股份的情况 1、云天化集团在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未持有、控制云南马龙任何股份; 2、云天化集团在此次股权转让后将持有云南马龙股份1355.58万股,占云南马龙总股本的26.58%;除此以外,云天化集团不持有、控制云南马龙任何股份。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情况 云天化集团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云南马龙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第五章其它重大事项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云天化集团与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于2003年3月21日签订《补充协议》,其主要内容为转让股份项下自2002年1月1日起所产生的损益由云天化集团享有或承担,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它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华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六章、备查文件 1、云天化集团法人营业执照; 2、云天化集团与马龙县国资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3、云天化集团与马龙县国资局签订的《补充协议》; 4、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云南马龙 股票代码:6007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马龙县响台山 邮政编码:655100 法定代表人:冯少华 注册资本:3085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74-8889770、0874-8885838 联系人:张晖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3年3月24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报告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的是国有股份,尚需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及国家财政部的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报告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释义 本次持股变动:指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中的7,654,200股国家股(占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给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的行为。 马龙县国资局:指云南省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万企化工:指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 云南马龙:指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省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 股份转让协议:指马龙县国资局于2003年3月21日与万企化工就本次持股变动涉及的国家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马龙县响台山 法定代表人:冯少华 工商管理部门:云南省马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业执照号码:5303212000020 机构代码:72529601-3 税务登记号码:53032172529601-3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3085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名称:冯少华、邵开荣 联系电话:0874-8885838 经营期限:五十年 经营范围:化工钡盐产品生产、锌资源加工、重晶石粉产品生产。 二、控制关系 万企化工的主要产权及控制关系参见下图:冯少华、邵开荣2名自然人股东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 三、万企化工董事情况介绍 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取得居留权情况任职情况兼职情况 冯少华530103401216181中国昆明无董事长无 邵开荣532223580717001中国马龙无董事兼无 总经理 冯彪530103671110181中国昆明无董事无 四、在本次受让云南马龙股份前,万企化工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 五、万企化工与本次股份转让的其他信息披露人马龙县国资局及云天化集团在股权、资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方面无关联关系。 第三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万企化工持有云南马龙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书公布前,万企化工没有持有云南马龙股份。 在2003年3月21日,万企化工与云南马龙原控股股东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 1、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受让方:万企化工 2、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765.42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5% 3、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本次转让股份为国家股,转让后变为法人股 4、转让价格:每股1.98元 5、转让价款:15,155,316元人民币 6、支付方式:货币资金 7、支付时间:签订协议后六十日内支付10%,股权过户后十五日内支付90%。 8、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3月21日 9、协议生效时间:财政部批准之日 10、特别条款:转让股份项下自2003年1月1日起所产生的损益由万企化工享有或承担。 万企化工不存在受托行使云南马龙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形,也未就持有、控制云南马龙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万企化工将持有云南马龙股份765.42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5%,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及国家财政部批准。 二、受让股份受限制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出让方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书面承诺,其转让给云天化集团和万企化工的股份,未设置质押、冻结和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万企化工独立持有上述股份,与云南马龙其他股东及云南马龙无任何关联关系。 另根据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与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于2001年12月28日签订的《国家股托管协议》,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已将包括万企化工本次受让股份在内的3600万股股份全部委托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进行管理,托管期限至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之日。 1、万企化工在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未持有、控制云南马龙任何股份; 2、万企化工在此次股权转让后将持有云南马龙股份765.42万股,占云南马龙总股本的15%;除此以外,万企化工不持有、控制云南马龙任何股份。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情况 万企化工和马龙县国资局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云南马龙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第五章其它重大事项 本公司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受让股份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少华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六章、备查文件 1、万企化工法人营业执照; 2、万企化工与马龙县国资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3、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三)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云南马龙 股票代码:6007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云南省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住所及通讯地址:马龙县通泉镇龙泉路 邮政编码:655100 法定代表人:李冠乔 单位性质:机关法人 联系电话:0874-8880944 联系人:刘二会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3年3月24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报告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的是国有股份,尚需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及国家财政部的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报告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释义 本次持股变动:指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中的13,555,800股国家股(占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6.58%)转让给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7,654,200股国家股(占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给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的行为。 马龙县国资局:指云南省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云天化集团:指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万企化工:指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 云南马龙:指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省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 股份转让协议:指马龙县国资局于2003年3月21日分别与云天化集团和万企化工就本次持股变动涉及的国家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定地址:马龙县通泉镇 注册资本:无 组织机构代码证:73429892-6 单位性质:机关法人 联系电话:0874-8880944 经营范围:无 法定代表:李冠乔 主管单位:马龙县人民政府 二、在本次出让云南马龙股份前,马龙县国资局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 三、马龙县国资局与本次股份转让的其他信息披露人云天化集团及万企化工在股权、资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方面无关联关系。 第三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云南马龙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书公布前,马龙县国资局持有云南马龙股份3600万股。 1、2001年12月27日,马龙县国资局与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签订《国家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是: (1)合同当事人: 出让方: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受让方: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 (2)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1479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9%; (3)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转让股份为国家股,转让后为法人股 (4)转让价格:每股3.7元 (5)转让价款:5472.3万元 (6)支付方式:货币资金 (7)支付时间:《国家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于2001年12月27日委托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马龙县国资局贷款6570万元,并于2001年12月30日借款给马龙县国资局3080万元,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借给马龙县国资局款项合计9650万元,该款项中的5472.3万元在股份转让过户后冲抵股权转让价款。同时,马龙县国资局与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于2001年12月27日签订《国家股托管协议》,马龙县国资局将其持有的云南马龙3600万股国家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0.58%)委托给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管理,全部托管股份的托管期限为: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转让股份依法过户登记到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名下之日止。 2、2003年3月21日,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云天化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1)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受让方:云天化集团; (2)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1355.58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6.58%; (3)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本次转让股份为国家股,转让后为国有法人股; (4)转让价格:转让股份1355.58万股中的1275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7元,80.58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1.98元; (5)转让价款:4877.04万元人民币; (6)支付方式:货币资金; (7)支付时间: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 (8)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3月21日; (9)协议生效时间:财政部批准之日; (10)特别条款:转让股份项下自2002年1月1日起所产生的损益由云天化集团享有或承担。 3、2003年3月21日,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万企化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 (1)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受让方:万企化工; (2)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765.42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5%; (3)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本次转让股份为国家股,转让后为法人股; (4)转让价格:每股1.98元; (5)转让价款:15,155,316元人民币; (6)支付方式:货币资金; (7)支付时间:签订协议后六十日内支付10%,股权过户后十五日内支付90%。 (8)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3月21日 (9)协议生效时间:财政部批准之日 (10)特别条款:转让股份项下自2003年1月1日起所产生的损益由万企化工享有或承担。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将持有云南马龙股份1479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9%,为其第一大股东;云天化集团将持有云南马龙股份1355.58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6.58%,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将持有云南马龙股份765.42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5%,为其第三大股东;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不再持有云南马龙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及国家财政部批准。 二、转让股份受限制情况 本次出让给云天化集团和万企化工的股份,未设置质押、冻结和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出让人马龙县国资局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1)马龙县国资局为云南马龙第一大股东,持有其3600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70.58%。 (2)本次股权转让后,马龙县国资局将失去对云南马龙的控制权; 在本次股权转让前,马龙县国资局已对受让主体的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云天化集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的独资企业,在化肥和磷化工生产经营方面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万企化工是专门从事化工钡盐等产品和生产,具有比较丰富的化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本次股权转让后,应当能够对云南马龙实施"矿电化"结合的发展战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对云南马龙的负债情况 马龙县国资局对云南马龙欠款2115元,拟以现金尽快偿还债权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后持有、控制的云南马龙股份的情况 出让人马龙县国资局在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持有云南马龙3600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70.58%;通过前次及本次持股变动,马龙县国资局不再持有云南马龙股份。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情况 马龙县国资局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云南马龙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第五章其它重大事项 本单位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云南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李冠乔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六章、备查文件 1、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机构代码证; 2、云天化集团与马龙县国资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3、万企化工与马龙县国资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4、云天化集团与马龙县国资局签订的《补充协议》; 5、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