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3-27 05:35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出席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由张伟东董事长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852233.9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5,223.39元,法定公益金192,611.6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0495222.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4347455.9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此预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与报酬》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给予该公司2002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
    六、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同意张仲秋先生、张耀辉先生、张崇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增补彭文杰先生、张毅山先生、何立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后附个人简历(附件一)
    七、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风险与责任对等的原则,给予独立董事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津贴(含税),独立董事行使相关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实报实销。
    八、关于《停止实施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增发不超过8000万股A股预案》的议案;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不超过8000万股A股的预案》,鉴于国家再融资政策发生变化,决定停止实施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增发不超过8000万股A股预案。
    九、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3年4月28日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关于《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与报酬》的议案;
    6、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7、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8、关于《停止实施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增发不超过8000万股A股预案》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2年4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五)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本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2年4月23日至2002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00-5:00时。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路27号
    联系电话:(0452)2816277
    传真:(0452)2816277
    邮政编码:161005
    联系人:陈爱红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增补董事会成员简历
    1、彭文杰,男195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69年参加工作,高级政工师。曾任: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齐齐哈尔市轻化工业局团委科长,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2、张毅山,男195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4年参加工作,经济师。曾任: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团总支书记,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劳资处处长企业管理处处长。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
    3、何立新,男195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7年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曾任: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仪表车间主任,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实业开发公司总经理。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造纸分厂厂长。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证券帐户卡:
    授权日期:2003年月日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变动原因,同意冯延臣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陈彦才先生为本届监事会主席。(后附个人简历)
    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届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度运作及董事会工作情况依法进行了监督,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内容,认真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聘请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专业构成合理,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审计过程符合法律程序,无″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与关联交易单位的经济往来公平,且经济利益及帐目清晰,无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陈彦才先生简历
    陈彦才,男,195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人事处处长,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现任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委员、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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