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股份: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3-04-01 05:57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于2003年3月2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1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陈飞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一致选举陈飞虎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长,王殿福先生为副董事长。二人简历详见2003年2月26日本公司公告。
    二、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三、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发放现金红利,以2002年末公司股本总数112,12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元 含税 ,共计派送11,212.65万元,尚余未分配利润71,106.62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占2002年度净利润的45%,超过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预计的40%的比例。
    五、关于收购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拥有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发电资产重组方案,将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拥有的公司的股权和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都划归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已同意将其持有的哈三电公司42.75%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将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收购以上股权。鉴于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的时间要求,此议案将提交公司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资产收购公告公司将另行公告。
    六、关于公司短期闲置资金使用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时常出现短期资金的闲置,为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公司将在规定范围内与专业公司合作,进行股票一级市场认购和上市交易的非股票有价证券的买卖。公司可以安排三个月以内、实际实现的投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短期资金的使用,超过此期限和金额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七、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会议召开时间
    2003年5月12日上午9?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龙电大厦8楼
     三 会议内容:
    1、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出席会议对象
    截止2003年4月2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4月24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 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03年4月21日 。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03年5月8日-9日到公司股权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25257780451-2525958
    3、传真:0451-2525878
    4、邮编:150001
    5、联系人:王颖秋战莹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一日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3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题,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监事会召集人。
    会议选举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为杨艺女士,简历详见2003年2月26日本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事会审查并通过了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年会的各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2003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切实可行,提出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恰当的,真实地说明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收购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利益。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依法运作、财务状况、收购资产和关联交易方面均不存在问题。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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