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3-04-09 05:5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派送每股现金红利0.07元,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7元; 每股派送红股0.2股,每10股派送红股2股; 每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8股,每10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股。 2、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7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6元。 3、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14日。 4、除息、除权日:2003年4月15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4月21日。 一、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3年3月27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52,091,149.6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243,871.04+-$元,提取公益金5,207,594.7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639,683.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90,506.34元,可供分配利润为60,330,190.20元;母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51,713#,184.5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171,318.45元,提取公益金5,171,318.4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370,547.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710-,093.70元,共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080,641.33元。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64999999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红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4549999.7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530641.6+*元结转下年度。 并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 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红股按每股面值1元,税率20%须缴税0.04元/股,现金红利按20%的税率应缴税0.014元/股,总计缴税0.054元/股,因此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16元/股。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16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及除权日、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14日 2.除息及除权日:2003年4月15日 3.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3年4月16日 4.红利发放日:2003年4月21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03年4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红股及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发起人国家股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90600000 +90600000 181200000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发起人自然人股 非发起人国家股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职工股 配售() 非流通股份小计 90600000 +90600000 181200000 社会公众股(A股) 74399999 +74399999 148799998 特种股(B股) 流通股份小计 74399999 +74399999 148799998 股份合计 164999999 +164999999 329999998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2年度每股收益为0.16元/股。 八、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林路10号 邮政编码:213002 联系电话:0519-6781158 传真:0519-6755314 联系人:冯伟国、王星际 九、备查文件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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