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独立董事意见 2003-04-14 06:46
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举王燕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担任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经审查,公司两名独立董事认为,王燕波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 签 字金立刚 金立刚 徐政旦 徐政旦 二○○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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