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物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4-19 06:52   


证券代码:000011A、200011B  股票简称:ST深物业   编号:2003—16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4月16日在深圳国贸大厦4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曹子杨先生主持,公司其他四名监事全部出席,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一致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
     1、在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中,本公司下属采取权益法核算的外商投资企业---深圳
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根据财会[2002]5号文,从2002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企业会
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7,099,246.62元。本公司相应调整2001年
年初未分配利润8,549,623.31元。
    2、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
    “海艺公司”案已在2000年度报告、2001度报告、2002年中报披露,本公司认为原判决认
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经本公司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对该案再审审查。根
据再审决定,深圳中院在本公司提供财产提存后,停止了该案的执行。目前该再审案件仍处于
再审审查调解阶段。公司会计报表附注5.24所述,公司核销了长期挂帐无法支付的款
项4,391,511.18元,并转入资本公积;根据深规土[2001]314号文,公司将以前年度预提的
无需支付的“国贸广场二期”以及“嘉宾花园”等项目的土地增值费27,147,830.81元转入资
本公积,导致公司净资产增加31,539,341.99元。
    三.公司2002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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