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源A: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4-22 06:30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3-003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于2003年4月18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68
号华能大厦3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七人,黄速建独立董事委托曹龙骐独立董事出席会议,邵崇
董事请假未出席会议。
    会议由王学为董事长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2002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02年年度报告〉的说明》、《关于聘请2003年度
审计单位、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投资东莞樟洋电厂项目的议
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报告和议案:
    1、《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同意《2002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2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50686.95 万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45797.41 万元。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579.74 万元,按照净利
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2289.87 万元,同时本公司按所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补提法定盈余公积
金7097.22 万元、法定公益金844.97 万元,合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676.96 万元、法定公
益金3134.84 万元,另外,本公司的中外合资企业子公司,按规定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
金3366.38 万元。本公司净利润经上述计提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87.76 万元,减去转
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10020.79 万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475.75万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建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2年末总
股本1202495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180374299.80元,其余164383153.6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2年度公司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同意《2002年年度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公布《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同意聘请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单位;聘请徐志光律师、王
晓东律师、孔雨泉律师为公司2003年度法律顾问。
    6、同意赵克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王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同意投资东莞樟洋电厂项目。
    东莞市是广东省三大重要经济发展中心之一。2002年,实现GDP672亿元,比上年增长
18.3%,增速居全省第一。东莞的电力需求迅速增加,电力市场大幅度扩大,近十一年来电力
供应需求平均每年增长21.9%,远高于全省同期平均14%的水平。2002年东莞全市供电量达258.5
亿千瓦时,预计2005年将达到340亿千瓦时。2002年东莞市因缺电造成拉闸限电现象严重,全
年拉闸5000多条次,东莞电网没有大型的电源支撑点,地方电厂基本为燃油小火电,近期没有
大型电源项目建设和投产,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鉴于这种形势,本公司计划投入1.5~2.4亿元
,与其他股东合资设立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占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60%股份,兴建总装机为2*180MW的燃气机组发电厂。电厂计划建设总投资约为11亿元。
    一期工程一台120MW单循环的燃气机组已获得广东省经贸委批准。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
公司的筹建及工商注册登记工作。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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