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3-04-24 05:39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4月22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出席3人(副董事长周康定先生委托董事郑武生先生、董事罗维先生委托董事长叶明先生、董事杨锡友先生委托董事吴梅女士),监事会成员3人、高管人员6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叶明先生主持。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02年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业绩奖励的议案
    奖励方案为:完成董事会制订的利润目标6831万元部分,以2%作为奖励金额;超额利润部分,以15%作为奖励金额,共计166.6万元以奖励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员工。其中对经营管理层奖励99万元,对员工奖励67.6万元。
    3、审议通过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决定推荐田勇、高光夫、汪先纯、刘占、陈冠文、郑武生、孙力达、吴尚亨、杜建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韩德云、张太宇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4、决定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附件: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勇先生:男,195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佳木斯第二发电厂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富拉尔基发电总厂厂长、黑龙江省电力局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党组成员、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高光夫先生:男,1962年10月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能源部经济调节司主任科员、电力部经调司主任科员、价格处副处长、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经营部价格处处长、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
    汪先纯先生:男,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教师、水利电力部干部司技术干部处科员、能源部人事劳动司干部管理处科员、电力工业部办公厅秘书、国家电力公司办公厅调研处处长、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项目二处处长。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计划与发展部副经理。
    刘占先生:男,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水电部生产司火电处、发电处干部、能源部电力司发电处主任科员、电力工业部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国际司综合处副处级、经济贸易处处长、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局经济贸易处处长、经济合作处处长。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际合作部副经理。
    陈冠文先生:男,196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省电建一公司汽机工程队技术员、专工、副队长、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国外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湖北省电力公司基建处副处长、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经理。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干部。
    郑武生先生: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长寿供电局技术员、工程师、綦南供电局总工程师、江津供电局副局长、重庆市电力公司用电处副处长、永川供电局局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孙力达先生: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重庆市计委综合处主任科员,重庆市计委能源交通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吴尚亨先生:男,194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四川省重庆船厂副厂长,现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处副处长,本公司董事。
    杜建钧先生:男,1953$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渝中区交通机械厂、重庆百货站工作,现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本公司董事。
    韩德云先生:男,1962年12月出生,律师,硕士研究生,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毕业。曾任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客座讲师,现任索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太宇先生:男,1964年11月出生,大专,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潼南县审计事务所副所长,现任重庆明思迪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现就提名韩德云先生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03年4月17日于北京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现就提名张太宇先生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
    2003年4月18日于重庆
    附件三: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韩德云,作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韩德云
    2003年4月17日于重庆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太宇,作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太宇
                             2003年4月18日于重庆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2日10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委托出席2人(监事游碧珍女士委托监事贺瑞明先生、监事李随东先生委托监事会主席何瑞兰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瑞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推荐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决定推荐吴小平、王建功、胡再忠、贺瑞明、傅钟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24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小平女士:女,195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重庆市拓源实业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资金财务处处长。
    王建功先生:男,195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华北电力设计院财务科副科长、电力部审计局综合处副处长、国家电力公司审计部二处处长。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干部。
    胡再忠先生:男,1953$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重庆铁路分局建筑段财务主任,重庆铁路分局财务处副处长,现任重庆铁路分局审计分处处长,本公司监事。
    贺瑞明先生:男,1964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重庆发电厂热工车间技术员、重庆电力职工大学教师、本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本公司监事。
    傅钟泉先生:男,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在重庆发电厂从事锅炉运行、集控运行工作,重庆发电厂二车间技术管理员、班长、厂实习值长、三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本公司九龙西厂生产部主任。现任本公司九龙西厂副厂长。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兹订于2003年5月26日下午2:30分在重庆西亚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公司二○○二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二○○二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二○○二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二○○二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8、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二、出席人员:
    1、截止2003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加会议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03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2、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37号。
    3、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黄青华
    3、联系电话:023-68637303
    4、传真:023-68635244
    5、邮政编码:400041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格式自制和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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