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公告
2003-04-29 06:49
股票简称:辽河油田 股票代码:000817
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由于收到监事会《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临时提案》(此提案公司董事会已于 2003年4月25日公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2003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重新 作出修改,并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修改条款 1、《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二名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是指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由原修改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四名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是指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现修改为:“董事会成员 中应当有五名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是指具有高级会 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2、《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董事 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由原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四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现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五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条款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条第一款“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董事 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由原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四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现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五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特此公告。
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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