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春 都:公司土地估价报告
2003-04-30 06:46
第一部分 摘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1、单位名称: 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单位地址: 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26号 3、法定代表人:赵海军 4、联 系 人:许超峰 5、联系电话:2316643 三、估价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偿债提供客观、公正、合理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依据。 四、估价基准日:2003年2月21日 五、估价基准日:2003年2月21日至3月12日 六、地价定义 1、根据地价评估技术规程及各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价格是指估价对象在估价基准日的土地使用权市场正常价格。 2、《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和铁路专用线,评估中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 3、本次评估土地的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一平”(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讯、通气与场地平整),宗地内“六通一平”(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讯、通暖及场地平整)。评估中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一平”(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路、通讯、通暖及场地平整),宗地内“六通一平”(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讯、通暖及场地平整)。 4、评估中设定的土地使用年期为估价对象作为工业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期50年期,评估价格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七、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经过对各估价对象及其年处区域的调查与分析,依据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及有关法规,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评估出估价对象在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一平”(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路、通讯、通暖及场地平整),宗地内“六通一平”(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路、通讯、通暖及场地平整)设定土地使用年限的条件下,土地使用权价格详见表1《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地价结果一览表 编号 简称 单位地价 土地面积 土地资产 土地使 (元/m2) (万元/亩) (m2) (元) 用年限 I 126号院9(006) 391.79 26.1 81981.8 32119649 50 II 126工会院(007) 391.79 26.1 2618.1 1025745 50 III 126锦华厂(008) 391.79 26.1 3015.6 1181482 50 IV 铁路专用线(009) 318.24 21.2 4910.4 1562686 50 V 126号-2(010) 357.82 23.9 5781.7 2068808 41.5 合 计 98307.6 37958370 大写金额:人民币取整为叁仟柒佰玖拴全万捌仟叁佰柒拾元整 十二、土地估价师签字 姓 名 资格证书号 签 名 周 洪 2000110047 谭 梅 98160185 张文彬 94160115 田红巧 98160166 十三、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负责人签字: 十四、土地估价协作机构 协作估价机构负责人签字: 200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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