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春 都:独立董事意见
2003-04-30 06:41
独立董事意见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成立洛阳新春都食 品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了关联交易。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聘请华夏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就有关事项专门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重大关联交易程序对相关资产均进行了评估,并聘请了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没有侵害上市公 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声明。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零零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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