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3-05-29 05:3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8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举行,董事长周苏华先生委托董事黄炜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见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赞成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公司2002年合并报表净利润25,582,848.23元,母公司净利润27,063,165.6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2,706,316.56元,提取6%法定公益金计1,623,789.9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252,741.73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3,926,680.76元,实际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45,179,422.49元。拟以2002年度末总股本167,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共计11,690,000.00元;余33,489,422.49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本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赞成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补充企业生产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2000年度首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对“大功率高频高压电源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为61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成立了高频高压电源开发小组,通过走“产、学、研”合作,立足国内自主开发的道路,目前这一项目开发工作已取得成果,高频高压变压器、高频变换器、控制器等核心部件已开发完成,样机已进入调试阶段。截止2003年3月31日该项目共计投入募集资金2405.65万元,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
  2、由于本公司在“大功率高频高压电源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开发上采取了立足国内,与国内某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的方式,在开发费用的投入上有较大的节余。
  本公司在“大功率高频高压电源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开发路线拟订时,充分注意新产品与原有的静电除尘器高压供电装置产品的衔接,并利用在静电除尘器高压供电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做尽量少的改动,以减少该项目规模生产后生产设备的重复建设。从目前样机试制情况看,这一开发路线大大减少原计划的生产装备投资,大大减少了固定资产投资。
  3、因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44,934.20万元,2000年首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共计46,008万元,差额为1,073.80万元,根据2000年首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首先保障“引进干法脱硫技术国产化”及“环保除尘配套综合技改”项目,
  最后是用于“大功率高频高压电源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不足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故上述项目共节余募集资金2620.55万元。
  4、截止2003年3月31日,本公司已签订2003年交货的销售合同4.1亿元,且2002年第二季度始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钢材)市场发生变化,货源紧张,采购转为以现款方式为主,同时本行业付款方式特殊,行业惯例为1:8:1付款,即签订合同后支付10%,80%为进度款,10%为质量保证金,待产品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转12个月后支付,货款回笼有一定周期。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03年生产流动资金将增加4000万元以上,为避免向银行贷款增加公司财务费用,本公司拟以“大功率高频高压电源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2620.55万元用于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为:赞成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同意因经营需要,公司章程中第二章第十三条经营范围在原基础上增添: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表决结果为:赞成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不再实施“从2000年度可分配利润中提取5%奖励金对员工实施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8人,代表股份100,511,694股,占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出具了闽理股证字(2003)第010号《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对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表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8日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