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宝热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6-11 05:33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6月3日至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出席9人,实到8人(徐涛副董事长委托杨秀玲董事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哈尔滨投资集团公司的领导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杨祥波董事长主持,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将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提出的《关于建议改选董事会、监事会的提案》提交给公司2003年6月27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提案要点:
  现哈岁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届满。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我们提议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2003年6月27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按照《公司法》和《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提议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如下:
  董事候选人:杨祥波、黄日清、曲连毅、邢继军、陈景春、关铁宁、吴维丁、那守林、李树纯(其中:吴维丁、那守林为独立董事);
  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吴维丁、那守林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产生,将加强公司治理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股东利益。我等未发现上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且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候选人:车轩、赵志强、王荣大(已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简历附后。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十日
  杨 祥 波 同 志 简 历
  姓  名:杨祥波
  性  别:男
  出生日期: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现  任:岁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学  历:工学博士  哈尔滨工业大学
  历  任:香港岁宝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香港岁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招商银行董事、黑龙江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
  现  任: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岁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现改为深圳惠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董事、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 日 清 同 志 简 历
  姓  名:黄日清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57年4月
  文化程度: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1973—1974年  回乡知青
  1974—1977年  乡大队党支部书记、公社党委委员
  1977—1978年  陆丰新田中学任教
  1980—1984年  华南师范大学学习
  1984—1987年  陆丰龙山中学任教
  1988—1990年  陆河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1991—至今   岁宝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企管部部长
  曲 连 毅 同 志 简 历
  姓  名:曲连毅
  性  别:男
  年  龄:39岁
  文化程度:大学
  职  称:工程师
  自1992年起在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现改为深圳惠好实业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办公室主任,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邢 继 军 同 志 简 历
  姓  名:邢继军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
  出生年月:1964年2月
  职  称:高级经济师
  现任职务:哈尔滨市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82年9月—1988年3月 东北林业大学学生
  1988年4月—1994年4月 黑龙江省土地局副科长
  1994年5月—1999年9月 哈尔滨市土地管理局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9年10月—2003年4月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哈尔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 景 春 同 志 简 历
  姓  名:陈景春
  性  别:男
  出生日期: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四日
  文化程度:大专
  职  称:高经工程师
  历  任:
  1965—1980 首钢机动厂助理技术员、电气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80—1988 国营松峰糖果厂机动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厂长
  1988—1994 阿城市热电厂筹建处主任、阿城市热电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4—2002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2—至今 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关 铁 宁 同 志 简 历
  姓  名:关铁宁
  性  别:男
  民  族:满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文化程度:研究生
  出生日期:1961年5月
  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
  现任职务或岗位:哈尔滨市投资公司经营管理处处长
  工作简历:
  1983年7月—1984年12月 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局
  1984年12月—1988年10月 哈尔滨市计划委能源处
  1988年10月—至今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经营管理处
  吴 维 丁 同 志 简 历
  姓  名:吴维丁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65年7月3日
  文化程度: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现任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证券业律师,已具有证监会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证书。
  1990年7月—1993年4月 黑龙江省文化厅干部     纪检
  1993年4月—2001年4月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2001年4月—至今    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任律师
  2002年6月—至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那 守 林 同 志 简 历
  姓  名:那守林
  性  别:男
  年  龄:43周岁
  工作单位: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分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已具有证监会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证书。
  学  位:经济学硕士
  毕业学校:东北财经大学
  职  称:高级会计师
  1988年—1991年  东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1991年—1993年  哈尔滨市财政局工业处
  1993年—2000年  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
  2000年—至今   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分所
  2002年6月—至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 树 纯 同 志 简 历
  姓  名:李树纯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46年10月6日
  文化程度:中专
  职  称:高级工程师
  1954—1960年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人子弟小学校    学生
  1960—1963年 哈尔滨市第十三中学          学生
  1963—1966年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         学生
  1966—1967年 留校一年
  1967—1982年 核工业部西南24建筑工程公司生产计划处 助工
  1982—1987年 哈尔滨纺织印染厂自备电厂副厂长
  1987—1989年 哈尔滨第二亚麻厂筹建处副主任(副处)
  1989—1993年 哈尔滨市麻绢纺织厂副厂长、自备电厂厂长、工程师
  1993—至今  阿城热电厂工作,现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车 轩 同 志 简 历
  姓  名:车轩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文化程度:大学专科
  出生年月:1950年12月
  职  称:高级会计师
  现任职务:哈尔滨市投资公司财务处处长
  工作简历:
  1968年10月—1975年12月 黑龙江省七星泡农场记账员、主管会计
  1975年12月—1987年6月  哈尔滨市工艺美术工业公司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
  1987年6月—1989年6月  哈尔滨市轻工业局审计处主任科员
  1989年6月—1992年11月  哈尔滨市轻工业局财务处副处长
  1992年11月—2003年4月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
  王 荣 大 同 志 简 历
  姓  名:王荣大
  性  别:男
  民  族:汉
  出生日期:1950年11月2日
  参加工作时间:1968年11月5日
  入党时间:1984年
  政治面貌:党员
  职  务:工会主席
  文化程度:本科
  职  称:高级工程师
  毕业学校:哈尔滨科技大学
  1968—1975年  北安长水河农场     任教员
  1975—1978年  哈尔滨科技大学就读   学生
  1978—1982年  哈尔滨电碳厂      技术员
  1982—1990年  哈尔滨化工热电厂    车间主任
  1990—2003年  哈尔滨化工热电厂    副厂长
  2003—至今   哈尔滨化工热电厂    代工会主席
  赵 志 强 同 志 简 历
  姓  名:赵志强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63年3月
  学  历:大专
  1978年  选入湖南省网球队,在七九年全国青少年网球比赛中获得单打亚军
  1980年  在全国青少年网球比赛中获得单打冠军
  1982年至1987年 当选国家网球队队员,参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五、六、七届运动会。在五运会上获得团体亚军,双打第三名
  1983年  被国家体秀授予“运动健将”级称号
  1983年  代表中国大学生队赴日本参加大学生运动会,获得单打第三名、双打亚军
  1985年  代表国家队赴香港参加“健牌杯”亚洲网球锦标赛获得团体冠军
  1987年  在全国甲级联赛上与同队的李芳(现国手)合作,获混合双打冠军
  1990年  调入深圳湾大酒店,之后代表广东省队在九二年全国网球比赛中获得双打第三名,同年底在深圳赛区获得双打冠军,在九三年第七届全运会上获得双打第三名。
  1997年  在深圳市第五届运动会上获得单打冠军
  深圳湾大酒店工会副主席、深圳湾大酒店康乐部经理
  2003年3月到深圳惠好实业有限公司工作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现就提名吴维丁、那守林为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2003年5月27日于哈尔滨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维丁,作为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维丁
                                 2003年5月27日于北京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那守林,作为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那守林
                                2003年5月27日于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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