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第二大股东所持有发起人股被冻结的公告
2003-07-05 06:52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编号:2003-03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所持有发起人股被冻结的公告

    2003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通知,本公司第二大股
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所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
10,119,187股被司法冻结,其中626,790股已于2002年12月30日前被司法冻结(已于2002年本
公司年报中披露)。从特发集团处获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03)深中法执一
查字第399号之二中称因其与中国银行债务纠纷,依法冻结了特发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
境内法人股9,492,397股及红股、配股,冻结期限为1年,从2003年6月6日至2004年6月5日止,
现特发集团正与债权人协调之中,以上事件未对公司的正常业务和运作产生影响。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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