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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第二大股东所持有发起人股被冻结的公告
2003-07-05 06:52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编号:2003-03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所持有发起人股被冻结的公告
2003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通知,本公司第二大股 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所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 10,119,187股被司法冻结,其中626,790股已于2002年12月30日前被司法冻结(已于2002年本 公司年报中披露)。从特发集团处获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03)深中法执一 查字第399号之二中称因其与中国银行债务纠纷,依法冻结了特发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 境内法人股9,492,397股及红股、配股,冻结期限为1年,从2003年6月6日至2004年6月5日止, 现特发集团正与债权人协调之中,以上事件未对公司的正常业务和运作产生影响。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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